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通过不会影响香港的投资环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6 17:21 来源: 中国网中国网8月26日讯 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回答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表示,这次释法是解决国家豁免规则的适用问题,不会影响香港的营商环境。
就记者提出表决实施会不会影响香港投资环境的问题,李飞说,6月初香港终审法院对这个案件作出民事判决,提出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释法。对此,香港社会有一些评论,担心如果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决定的国家豁免的规则和政策执行的话会影响香港的营商环境。但是,我看到更多的评论认为,不会影响香港的营商环境,而且从法律的角度讲述了过去处理类似问题的一些通常的做法。
李飞认为,这次释法是解决国家豁免规则的适用问题,不会影响香港的营商环境。这次审理的案件是回归以后,以一个外国主权国家为被告提起的第一桩诉讼案。在审理过程中引出了一个争论:到底回归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继续适用过去普通法所确定的国家豁免原则,还是要跟从中央所确定的国家豁免原则。
李飞说,原诉庭、上诉庭以及终审法院在作出判决时,法官们的理解也还有分歧。说明需要明确在香港适用的国家豁免原则。我们说,一项法律制度,它实际上是给当事人一个预期,也就是使投资者能够了解到一个长期实行的、一个确定的法律制度,那么他的投资就更有安全感。所以经过这次释法,把这个事情完全明确下来,我想对各方面的投资者都是一个非常好的信号。
“特别是国家豁免原则,它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不管是绝对豁免原则还是相对豁免原则,都是双向的,各个国家都是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利益来决定采取什么样的国家豁免原则。”李飞强调,所以,能够把这个制度明确下来,更有利于投资者有一个预期。即使是在过去,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商业交易当中,往往都是事先在合约当中作出约定,要求对方放弃国家豁免权,即使发生纠纷,很多情况下也是通过协商来处理的,这在国际上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例子。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日下午16时在人民大会堂北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网现场直播。(记者 陈训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