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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科所:资源税从价计征尚无时间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3 14:32 来源: 财经网

  未来石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可能在5%左右,其他种类资源的税率则要视资源的品种确定不同的税率标准

  【财经网专稿】记者 鲍喆 9月23日,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刚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资源税从价计征尚无时间表。

  9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在总结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做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从价计征是按照征税对象的销售金额来计征。随着资源价格的持续飙升,实施从价计征将大幅提高相关行业的资源税成本。

  早在去年6月1日,国家在新疆地区启动资源税改革试点,对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今年前4月,新疆入库资源税19.37亿元,同比增收14.70亿元,增长314.6%。孙刚告诉记者,财科所目前还未收到资源税从价定率或者推广至全国的消息,目前各机构和媒体关于资源税改革时间和方案尚属主观臆测。

  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也表示,在税率、覆盖资源种类以及区域都未定的情况下,尚不能明确会对资源的价格以及税收增加带来多大的影响。孙刚表示,目前资源税仍处于局部地区试点阶段,推广至全国并无明确时间表。

  孙刚透露,未来石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可能在5%左右,其他种类资源的税率则要视资源的品种确定不同的税率标准;资源税的从量定额计征的方法也不会因为从价定率的加入而被取缔。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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