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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铜川经适房变商品房出售 当地官员让记者别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0 15:38 来源: 财新网
2010年9月8日,准购人在福州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售楼部看本年首批经济适用房户型图。 郑帅/CFP 2010年9月8日,准购人在福州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售楼部看本年首批经济适用房户型图。 郑帅/CFP

  被业主发现之后,不仅开发商遮遮掩掩,就连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也要求记者别过问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 陕西铜川市振兴小区二号花园两百多户业主近日发现,他们2007年购买的商品房,在今年办理的房产证上注明的却是经济适用房。

  据西部网报道,2007年振兴小区二号花园开售时,开发商的对外宣传以及楼盘的价格都表明振兴小区二号花园销售的是商品房,购房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认购合同中也标明开发商销售的是商品房。

  振兴小区二号花园的开发商铜川市鑫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吴江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振兴小区二号花园开建时是按经济适用房立项的,但他不承认当初是以商品房名义销售的,并表示该楼盘是按照政府的规定销售的。

  据报道,2007年铜川市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每平米680元,而振兴小区二号花园的价格为每平米1640元到1810元不等,以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振兴小区二号花园却卖出了商品房的价钱。

  业主发现当初购买的商品房原本是经济适用房之后,不仅开发商遮遮掩掩,就连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也要求记者别过问。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惠满盈对媒体表示,振兴小区二号花园两百多户业主现在办理的房产证“从理论上来说应该是经济适用房的”,但被问及当时售房有没有对购房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时,惠满盈回答:“这个你就不要问了。”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条例》对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有严格的规定:第一,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第二,经济适用房是提供给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要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经过申请、审核、公示等一系列程序。报道称,振兴小区二号花园的业主当时根本没有经过这一系列的程序,都是掏钱直接买房子。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不仅在土地的取得形式有明显区别,在产权的拥有、上市交易等方面也有着比较大的区别。

  2007年12月1日国家建设部(现住建委)、发改委、财政部等7部门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才能取得完全产权。

  土地成本在房价中占了大头,经适房的土地是无偿划拨的,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买来的,自然就加进了房价。换言之,铜川这两百多业主所买的土地使用权被别人无偿掠夺去了。他们的“商品房”不仅现在不能交易,将来进入市场交易也得补偿土地出让金。

  (财新见习记者 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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