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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物价拐点已现但后期回落幅度不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5 01:18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后期将高位趋稳、回落,但回落幅度不大

  □据新华社电

  国家统计局1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9月份我国居民消费物价指数(CPI)为6.1%。记者14日就此专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

  记者:今年以来,国家在调控物价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今天公布的CPI数据来看,您觉得这些措施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周望军:物价走势拐点已经出现了,后期将高位趋稳、回落,但回落的幅度不大。出现物价向下的走势有两大因素:一是政府主动调控的结果,二是翘尾因素快速消退。

  自去年11月17日国务院出台稳定物价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通力合作,对物价调控非常重视,力度前所未有。

  这些措施,对于控制物价,缓解通胀预期,保障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7月份以来,翘尾因素快速消退:平均每个月下降0.6个百分点,将带动月度价格环比指数逐步回落。

  记者:环比指数回落,是否意味着控制通胀的压力在逐步减轻?

  周望军:猪肉价格将稳中有降,但现在还有不少新涨价因素。首先,长期积累的价格矛盾要适时梳理,包括资源性产品价格要理顺。受成本上升和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明年蔬菜和粳稻价格可能还会小幅上涨。第二个是工业消费品涨价问题。工业品价格涨幅由负转正,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记者:国际经济不景气,对我国稳定物价总水平也带来较大压力吧?我们该怎么来应对?

  周望军:中国将长期面临输入型的压力。全世界的政府负债45万亿美元,相当于2010年全球GDP总和。政府债务最多的是美国,数量相当于全年的GDP,日本政府负债是它的GDP的两倍。最近,欧盟的债务危机也在不断发展。在发达经济体没有解决他们的负债问题,实行超低利率,滥发货币的情况下,全世界都面临通胀危险。

  按照中央的要求,物价上涨要与经济增长相匹配。经济不是越高越好,物价也不是越低越好。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应对物价上涨压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应至少增长10%。此外,还要综合采取控制货币、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搞活流通、加强监管、安定民生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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