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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鲜花港为赶工期违规 国土部门称需补办手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8 16:05 来源: 京华时报

  北京国际鲜花港在顺义区杨镇红寺村租地2300多亩,之后建设落成。初期,部分土地属于耕地。然而,在建设中,部分农用地被硬化,被国土部门认定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今年2月份,国土部门对土地类型进行了修编,农用地耕地变成了建设用地,之前被认定违法的北京国际鲜花港将免予处罚。昨天,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国际鲜花港需要补办相关手续。

  村民质疑,租期结束后,他们将不能再靠种地生活。

  村民称耕地被硬化

  “其实鲜花港租赁的土地都是基本农田。”张德提供了前村委会确认的《基本农田平面图》,并称已经杨镇办事处、农工商总公司正式确认,土地类别为基本农田。一些村民提供了几张土地租赁以前的照片,上面显示土地上种植着水稻。村民们也都表示,被租赁的土地均为基本农田。

  2008年,鲜花港开始建设,村民发现,他们曾经赖以生存的土地,开始被硬化地面,建设成展厅、仓库用房、道路,甚至被挖出了人工湖。

  村民代表称,他们通过多次测量,得出一个数据:建筑房屋类占地315亩,附属设施类占地6.6亩,固定设施占地872亩,共1500多亩,“这些地方很难再复耕”。

  “看着这些土地被毁,我们都很心痛。20年后,这样的土地还给我们,还怎么重新耕种?”村民代表徐先生称,上百村民开始联名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张德称,每个村民确权地为1.58亩地,相当于每个村民每年只能拿到980元。他们失去了土地,这点钱怎么能生活得下去?很多村民只能出去打工,才能勉强糊口。

  去年,村民要求涨租金,今年,每亩620元变成800元,每年再给200元粮食补助。“但这些依然难以维持村民的生存”。

  今年10月14日,记者来到北京国际鲜花港,大门不远处有一个花卉大展厅,占地面积近10亩,地面已经硬化,展厅上面为钢筋结构。鲜花港内有多条几米宽的道路,还建有办公楼、鱼池及污水处理厂。

  租地时承诺不撂荒

  北京国际鲜花港位于顺义区杨镇红寺村北1000米,其官网上的介绍是北京市唯一的专业花卉产业园区,是2009年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的重要功能组团之一,是北京市花卉产业发展的窗口。目前,鲜花港已逐步成为北京市花卉的生产、研发、展示和交易中心,以及花卉的休闲观光和文化交流中心。

  本月14日,红寺村前村书记张德称,村民们祖祖辈辈在村里这片土地上耕种。2007年8月10日,北京国际鲜花港建设单位与红寺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

  记者在合同书上看到,租赁土地面积为2320亩,用途为设施农业、种植及配套的市政、服务设施等。每亩土地的年承包金为620元,每5年递增10%。租赁期到2029年年底,承包期为23年。合同中规定,依法经营,不撂荒,不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曾被官方认定违法

  2009年8月3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给村民信访答复,称2008年开始,北京国际鲜花港管理委员会在其租用的红寺村村北土地内进行建设,现建有花卉展厅、办公、仓储用房、人工湖等建筑物及设施,并修建了部分柏油道路,其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要求顺义国土分局立案调查。

  2010年4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在给村民的答复中称,国际鲜花港的确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已决定立案调查。

  据了解,国土部门的调查已经结束,并于2010年9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者在顺义区国土分局看到了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显示,国土部门要求拆除鲜花港在红寺村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鲜花港内一些硬化的道路和配套小建筑)以及其他设施(花卉展厅)6673平方米,并恢复土地原貌。顺义区法院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作出判决,准予执行北京市国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土地类型突然变更

  顺义国土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称,村民称鲜花港租赁的土地为基本农田并不确切。2001年到2010年,北京国际鲜花港所租赁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为:耕地1300多亩,其他农用地800多亩,沙荒地130亩,而建设用地为15亩。

  村民代表徐先生称,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国土局都确定了这些建筑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之后,村民都在等待着相关部门对鲜花港的处罚。然而,在今年2月份,这片土地通过了土地总体规划的修编,原来的耕地变成了一般农用地1488亩,建筑用地800亩。农用地变成了800多亩的建设用地,让鲜花港的多处违建行为,变得合理合法。

  上百村民联名要求,要么将土地类型更改回来,要么获得“改类”补偿,确保今后生活。

  ■官方说法

  手续不全开工 是为了赶工期

  昨天下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副调研员申长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改类”并非是因为帮助鲜花港逃避相关处罚,国土部门在2006年就对这片土地进行了修编规划,今年2月份,通过了新修编。

  “目前,这片土地的类型已更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将新建的建筑物拆除,恢复原有地貌的决定,就不需再实施。”申长华称,目前,只有占地十亩的花卉展厅,在建设过程中只通过了规划部门审批,还没有走到国土部门审批,就已建好,没有国土使用证。

  “对于国土手续不齐的建筑,如果符合规划,要没收建筑,并要求不低于每平米10元的罚款;如果不符合规划,就要罚款并进行拆除。因鲜花港是政府规划,不需没收,共缴纳了六七万的罚款。”申长华称。目前,展厅正在补办相关手续。

  申长华介绍,之所以相关手续不全就开始建设,是因为鲜花港必须在2009年9月开园,举办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所以不得不赶工期,任务重,时间紧”。鲜花港的建设中还存在其他一些违规违法项目,鲜花港曾在园外建了一个大停车场,并进行了地面硬化,国土部门在去年将其强制拆除,新建设的停车场只能压平,不能硬化地面。在建设过程中,为了防止出现违建,国土部门曾下达过整改通知。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王奕 实习记者 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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