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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设限防航企假日涨燃油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2 10:54 来源: 新闻晨报

  晨报讯 为了防止航空公司在元旦、五一等节假日提高燃油附加费,昨天,国家发改委、民航局首次为燃油附加费调整设立门槛,当采购成本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时,方可进行调整。

  国家发改委、民航局表示,目前,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和综合采购成本固定于每月1日进行调整,影响燃油附加变化频率明显加快,还可能会出现航空公司在元旦、五一、十一等假期提高燃油附加费的情况。为了避免燃油附加变动过于频繁,增加旅客节假日出行费用,首次增设燃油附加调整的启动条件。以上一次燃油附加最高标准调整时的水平为基础,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时,燃油附加最高标准方可按现行联动机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业内人士对此认为,航油上涨时,航空公司上调燃油附加的具体时间将会延后,旅客将会因此得到实惠。但是,一旦遇到航油下跌,旅客未必划算。

  此前,航空公司公布燃油附加费涨时迅速,跌时“迟钝”。为此,国家发改委、民航局也首次明确了航空公司具体上调燃油附加标准的时间。航空公司按综合采购成本变化幅度测算,需要上调燃油附加标准时,应在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执行5日后(含第5日)出台;降低时,仍应在综合采购成本调整5日内相应下调或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

  此外,发改委、民航局还规定对特殊旅客收取燃油附加尾数处理办法。按规定减半计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体燃油附加标准时,对不足10元的个位尾数,由现行“四舍五入”取整到10元改为舍去尾数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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