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垄断重罚案:山东两药企被罚逾70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5 03:10 来源: 证券日报据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出巨额罚单,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由于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依据反垄断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据悉,此案为首起垄断重罚案。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和国际反垄断法律实践公认的标准,判断企业是否在某领域实施了价格垄断,需要考察两个内容:第一,企业在该领域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第二,是否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行“价格歧视”。垄断问题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需要有关单位加紧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