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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称为花完预算设政府采购价格下限遭质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3 06:49 来源: 法制周末

  一句"花完预算"将湖南政府采购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公开招标中,因为政府要"花完预算",为此特别设置了了投标"最低限价"。"要买贵的"这种新的"招标逻辑"在湖南省文化厅的公开采购中遭到了投标人的质疑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 湖南长沙 法治周末记者 孟伟阳 发自北京

  “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这是湖南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丁宇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缘何会在政府采购中设置价格下限的理由之一。

  “花完预算”一经媒体披露,湖南的政府采购迅速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11月16日,湖南省相关部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回应称,此次采购合法公正。

  然而,针对众多投标企业投诉反映的“试奏走过场”、“评标有黑幕”、“非采购物品中标成采购物品”等一系列疑点,湖南省相关部门至今没有作出任何解释,一场本应该是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依旧迷雾重重。

  从“采购回避”到“最低限价”

  2010年10月22日,采购中心重新更正招标信息,允许本地代理商参与投标。但同时又增加了一个补充条款,就是报价有一个最低限价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3.1更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更正事项:本项目投标及开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推迟……”

  一条本应严肃的政府采购信息,却因他人的“搅局”被迫更正了两次,“搅局”者便是最近被媒体热捧的长沙海韵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韵公司)总经理陈荣。

  2010年9月29日,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分站的一条政府采购信息引起了陈荣的注意。受湖南省文化厅的委托,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网上发布了《湖南省文化厅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公告》,为全省乡镇文化站统一配置群众文化活动设备。

  “看到这条公告后,我有点动心了,因为我们公司专门做音乐器材生意,凭公司实力完全可以去投标。”陈荣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可看完“招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后,陈荣的心立即凉了半截。因为公告规定:涉及乐器类产品招标的第6包至第15包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投标。按照此规定,作为经销商的海韵公司没有资格参与投标。

  陈荣认为,当地经销商参与投标具有诸多优势。

  “我们的商品价格其实比生产厂家的出厂价具有优势。”陈荣介绍,比如一台电子琴,出厂价为1000元,经销商如果和厂家签订整年销售合同的话,完成100万元销货量厂家会给经销商返利5%;完成300万元返利可达20%左右。

  “经销商适当让利,就可以把采购价格降下来,经销商的价格不会比厂家的出厂价格高。”陈荣说。同时,陈荣认为,当地经销商还具有售后服务方便快捷等诸多优势。

  采购中心限制“只允许生产厂家投标”的规定迅速引起长沙市多家乐器经销商的不满,海韵公司等迅速向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投诉。

  “湖南省本地没有一家乐器生产厂家,不让经销商参与竞争,实际上就是排斥湖南本地乐器经销商参与投标。”陈荣认为,这项规定明显违反了政府采购法。

  2010年10月22日,采购中心重新更正招标信息,允许本地代理商参与投标。但同时又增加了一个补充条款,就是报价有一个最低限价。

  “比如一把电子琴,规定最低限价1000元,本来我可以报800元,但我真要报价800元的话,会立刻被淘汰出局,所以只好报1000元。”陈荣坦言,以前从没经历过要求最低限价的政府采购。当初没发现这个最低限价有多大问题,所以就参加了招投标。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丛虎副教授认为,“限制投标最低价”让人莫名其妙。如果招标文件中确有这样的规定,且又没有足够理由说明是为了满足某项采购政策需要等相关合法合理的陈述,应该可视作“开标前泄露标底”,或者明目张胆地浪费纳税人的钱。

  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此持有不同观点。他认为,泄露标底的对象范围比较小,是泄露给特定的供应商,而规定最低限价是发出公告,让所有的供应商知晓。

  招标会走过场太明显

  “一个乐器试奏至少要两分钟,78件乐器则需要近3个小时时间,评委们在短短20多分钟就结束试奏,速度之快,令人惊诧”

  经历了诸多准备环节后,评标会在采购中心按时举行。

  “我参加过许多评标会,这次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作假太明显了!”虽然评标会至今已过了一年时间,但陈荣对当天评标会现场的场景记忆犹新。

  2010年11月19日,评标会在采购中心会议大厅举行。来自北京、上海、深圳和湖南等地的全国供应商,携带78件样品参加现场试奏。按照流程,专家组首先要对每件乐器的外形和音质效果进行现场评分。

  陈荣向记者介绍,在整个评分结果中,试奏分值约占总分的30%,因此供应商对此环节都很重视,每个供应商在带好音乐器材的同时还带了一名演奏师,以便对样品乐器进行现场演奏。

  就在各个供应商像摆地摊一样,将各种乐器摆放在会议大厅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将所有供应商和随同人员叫到了门外。

  “等下我们试奏到哪家的乐器时,哪家就进来。”这位工作人员对供应商说。

  之后不久,有乐器演奏的声音从大厅传出。大约20多分钟后,大门被工作人员再次打开。

  “试奏结束了,你们去把样品收拾好带回去。”这位工作人员催促着还在门外焦急等待着试奏的供应商。

  “我的笛子和号肯定没试吹,因为笛头和号嘴都在我自己身上,评委咋吹?”陈荣向记者解释,因为笛头和号嘴很小,为了防止丢失,他当时将笛头和号嘴都放在了自己的口袋里。

  回到大厅后,有的供应商则发现自己的电子琴电源连接线依旧装在塑料包装袋中,而包装袋显示完好无损。

  “一个乐器试奏至少要两分钟,78件乐器则需要近3个小时时间,评委们在短短20多分钟就结束试奏,速度之快,令人惊诧。”陈荣怀疑,20多分钟最多是试奏了后来中标那几家供应商的乐器。

  同时,长期参加政府采购的陈荣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因为规定了最低限价,导致最后现场开标时许多厂商的报价就是最低限价。

  更离谱的事情还在继续发生,一个非采购范围内的乐器竟然也成功中标。

  据记者了解,此次招标文件中有一项采购计划是C调低音长号,而中标结果却成了B调中音长号。

  “刚开始我看到B调中音长号也放在大厅试奏时,我还在暗笑,这家供应商太不认真了吧,连招标文件都没看清楚,要C调长号却带来了B调长号。”海韵公司参会职员陈某对记者说,中标的结果让他大跌眼镜。

  当天,各家供应商的得分结果一经公布,现场一片哗然。

  上海某公司电子琴在评分时有两个技术参数不达标,按照规定要被扣除12分,100总分减去扣分,该公司按理最高得分应为88分,可中标结果显示该公司得分竟然高达92.36分。

  “如果当时他们把我们的分都往下降,该上海公司得88分排第一,我们就算知道有问题,也无法说。被扣12分后,还能得92.36分,这种作假太明显了。”美得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徐俊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分数到底是如何评出来的,供应商一无所知,全凭相关部门说了算,这就给暗箱操作提供了便利。

  疑遭潜规则怒告三厅局

  2011年7月13日,海韵公司将湖南省财政厅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同时,将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此案一度被称为“史上最牛的民告官案”

  评分结果出来后,陈荣发现,除长沙飞达琴行有限公司中标采购锣鼓等小件外,其他本土供应商全军覆没。

  “上海‘敦煌’、苏州‘虎丘’、北京‘星海’等外地的一些名牌企业也纷纷落标,反而是河北一个县的私营小厂和天津一个村小作坊中了标。”发现问题后,陈荣当场进行了投诉,监管办人员要求等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后,再提出书面质疑。

  5天后,中标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海韵公司以“采购程序错误”、“不应设最低投标价”、“评标过程人为操控严重”等事项,向采购中心递交书面质疑。采购中心答复,除认定此次采购活动中第7包和第10包质疑问题成立,其他质疑项目均予以驳回。

  2010年12月20日,海韵公司又向湖南省财政厅提出投诉。湖南省财政厅除认定第7包和第10包中标结果无效外,对其他投诉项目不予认定。之后,海韵公司又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后者维持了湖南省财政厅的决定。

  “在多次投诉反映无效的情况下,我开始寻求法律的支持。”随即,陈荣决心和三厅局对簿公堂。

  2011年7月13日,海韵公司将湖南省财政厅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同时,将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此案一度被称为“史上最牛的民告官案”。

  陈荣还清楚地记得,湖南省文化厅的诉讼代理人正是该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丁宇。

  “丁宇在庭审时辩称,政府采购少花了钱,节约了钱是违反预算法的,所以才规定了最低限价。”陈荣回忆说。

  2011年9月29日,天心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为保证产品质量,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产品单价的上下限,法律法规无禁止性规定,并无不妥。海韵公司没有在知道其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超出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期限,湖南省财政厅对投诉事项不予认定并无不妥,故此法院驳回了海韵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个人而言,法律不禁止就是允许,对政府而言,法律不允许就是禁止。政府只能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作出行政行为。一审法院的判决理由中提到“法律法规无禁止性规定,并无不妥”,这个理由是不对的。

  刘俊海则认为,如果政府采购行为确实违规,即便超过7天,也应及时纠正。也就是说,各级政府无论何时,都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一审的败诉结果我已有心理准备,毕竟我的对手是三个实力强大的政府部门,但我会将官司一直打下去。”陈荣向记者透露,目前他已经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回应未能平息质疑

  “为什么供应商不能在评标现场进行监督而被拒之门外?整个评标过程缘何没有录像?”湖南省新世纪乐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周耀南至今不理解:其他市州政府采购评标会都有现场录像,为什么省直采购中心不录像

  在通过法律维权的同时,陈荣开始寻求媒体的支持。

  11月12日,媒体对海韵公司状告湖南三厅局败诉案进行了披露。而湖南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丁宇的一句“花完预算”更是引爆了网络,成了各界热议的焦点话题。湖南政府采购迅速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11月16日,湖南省相关部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回应媒体报道。

  对于“花完预算”问题,湖南省文化厅解释,这样采购主要是体现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采购必须在预算之内,不能突破预算,所以对采购产品单价设置了上限。同时,在预算内采购性价比比较高的,适合基层文化站需要的产品,如一味强调采购低价产品也是对老百姓不负责任的态度。

  “我们确定购买一定价格区间的产品,就是为了购买到品质相对好的产品,真正用好用实民生项目的预算经费,而不是要‘花完预算’。”湖南省文化厅表示。

  “从法律上讲,这个解释是完全不成立的,但是从官场文化角度来看,这个解释就‘对了’。在现实的预算体系中存在着帕金森定律,举个例子来说,就是如果一个单位一年的预算是5000万元,那么就一定要花到6000万元,一定不要花4000万元。因为如果你花4000万元,下一年度就给你4000万元。这样一来,就会造成预算越来越多,到最后还是由纳税人来埋单。”胡锦光说。

  对于招标文件设置产品单价上下限问题,省文化厅回应认为,由于所购乐器的特殊性,无法在招标文件中仅凭对产品材质的技术参数来描述其质量品质,因此,通过广泛的市场调研和组织专家论证后,根据实际需要,在预算范围内,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产品单价上下限以明确产品品质要求。对此,法律法规也无禁止性规定,并无不妥。

  “规定最低限价就是典型的‘突击花钱’行为了。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既违背了政府采购法节约财政采购资金的立法初衷,又违背了理性采购的基本原则。政府的采购行为不是民事行为,不能因为花的不是自己的钱,而‘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否则就是‘败家子’了。”刘俊海表示。

  王丛虎认为,文化厅的“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显然站不住脚。保证产品质量是通过设定产品技术标准来实现,而不是通过“买高不买低”来实现。

  湖南省相关部门最后表示,此次采购合法公正,随时可以接受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对此事的调查。

  然而,针对众多投标厂商投诉反映评标会上出现的系列疑点,湖南省相关部门至今没有作出任何解释。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湖南省相关政府部门的回应并没有平息众多供应商发出的质疑声。

  “为什么供应商不能在评标现场进行监督而被拒之门外?整个评标过程缘何没有录像?”湖南省新世纪乐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周耀南至今不理解:其他市州政府采购评标会都有现场录像,为什么省直采购中心不录像。

  乐器包装未开封缘何就称试奏了?非采购品B调长号是如何中标的?上海供应商在被扣12分后,为什么还能得92.36的高分?陈荣认为,相关部门不能只对投诉作废标处理,这些废标到底是如何产生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内幕?这些悬疑湖南省相关部门应给公众一个交代。

  倍受质疑的还有这次评标会上的专家组。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此次评标委员会的9名专家都来自湖南文化系统,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丁宇位列第八。

  “采购中心声称这次评标会上的专家全部是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为什么抽中的全部是湖南文化系统的官员,有这么巧?”陈荣认为,这次专家到底是如何组成的,非常可疑。

  “都是一批专家,他们既然评出了两个废标,不能排除其他标也有问题。”陈荣说。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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