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报公立医院改革费用控制等情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3 16:09 来源: 中国政府网邓海华: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卫生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卫生部医改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组组长、卫生部医管司副司长周军同志,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何锦国同志,向大家通报公立医院改革费用控制的有关情况。下面有请周司长介绍相关情况。
周军: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通报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控制医药费用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1〕10号)对控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根据深化医改的形势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控费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设定控费目标,落实控费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利用行政手段,采用总量控制、指标限定、目标管理的方式,对公立医院费用总量、单位服务费用均值、费用构成结构等进行监测,并据此落实控费责任。一是将控费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综合目标年度考核。二是与医院签订控费工作责任状,落实控费任务,如浙江省。三是把控费工作与对院长的考核、奖惩、对医疗机构的补助等挂钩。如:上海市将控费与对院长的评优评先、对医院的绩效考核挂钩;宁夏自治区对连续两年医药费用超标的医疗机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调整岗位;福建省制定控费奖励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安排对医院的经费补助。
第二,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一是开展教育和培训。各地普遍把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二是各地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开展处方点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不必要的诊疗活动。三是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门诊、住院费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创新服务方式,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开展日间手术、引导患者利用门诊服务等方式,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医药费用。五是在实施新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浪费。
第三,降低医疗服务要素成本。一是推进和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降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成本和价格。二是严格执行大型医疗设备准入审批制度。如宁夏规定对擅自购置乙类以上大型医疗设备的医疗机构追究院长的责任。三是推广使用适宜技术,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服务的适宜性。如山东省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范围、比例、采购配送等提出明确要求,促使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四是在加强质控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
第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在加强监管方面,一是强化检查、监督管理。如上海市建立卫生、医保、物价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二是实行预警监测制度,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药品用量等进行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对关键科室和重点病种的质量和费用进行重点监测。三是推进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在全国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减少药物滥用。四是加强对公立医院财务收支监管,要求一切财务收支、核算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在改革支付方式方面,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促使医院和医务人员自觉控制成本。如北京市试行按病种分组付费,上海市实行总额预付制,江苏省镇江市实行以人头付费为基础的复合式付费方式等。在加大政府投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方面,上海市完善财政补偿办法,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新建公立医院的基建、大型设备、开办费用等支出由市、区两级财政全额保障,同时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标准,成为实现控费目标的重要保障。在完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医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强调内部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和优劳优得,更加关注综合目标、质量和效率。
第五,转变就诊模式。各地普遍通过人才、技术、设备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能力建设,同时调整医保报销政策,制定双向转诊规范,促进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从而降低医药费用。
10月份,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曾公布今年上半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情况。按可比价格计算,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在持续4年每年上涨5%之后,今年上半年门诊费用上涨0.3%,住院费用下降0.1%,控费工作初见成效。
医药费用增长的原因复杂,因此控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标本兼治、三医(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多管齐下。当前,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控费工作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共识不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合力,为建立控费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卫生部一方面将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加大控费工作力度,落实控费责任,加强关键环节监测、检查和控制;另一方面,将积极协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支付制度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推动药品、医用耗材生产流通领域改革。
以上是我对这方面工作的通报,谢谢大家。
邓海华:谢谢周司长。这次例行发布会我们还为大家准备了其他两份散发材料,其中一份是卫生部通报无偿献血工作进展情况,12月是由卫生部和其他六家部委联合开展的全国无偿献血活动宣传月。上周,我们在部里召开了无偿献血工作的媒体通气会,周日,陈竺部长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到北京市血液中心参加了无偿献血活动,我们今天向大家通报全国无偿献血工作的进展情况。
1998年我国颁布实施《献血法》,确立了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标志着我国血液事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我国血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体现在建立并不断完善了无偿献血制度和血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采供血服务体系,血液供应能力有了极大提高,血液安全水平得到有力保证;临床合理用血水平逐步提高。十一五期间,自愿无偿献血人次由2006年的675万增加到2010年的1180万,增幅达到74.8%;年采血量由2006年的2295吨增加到2010年的3935吨,增幅达到71.5%。临床用血中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到99%。通过《献血法》的实施,血液工作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卫生部先后发布了《血站基本标准》、《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一系列血液管理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加强采供血机构质量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献血法》,履行政府职责,把无偿献血作为保护群众健康、提高公民素质、提升城市和地区形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民满意城市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宣传、文化、科技等部门把无偿献血工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普及和推广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城管、交通部门为无偿献血宣传点和街头献血点的设置提供支持和保障;教育部门把献血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鼓励适龄青年踊跃加入无偿献血志愿者宣传队伍。卫生部陈竺部长、张茅书记等部领导以及一些省市领导同志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参加无偿献血。自1984年起,共开展11次国家级无偿献血表彰,受到表彰的个人和城市不断增加。2008-2009年度受到表彰的个人共计112347人次,比前一年度增加了59526人次,增幅达113%。到目前,获奖者共计189102人次,先进城市共计600个(次)。
《献血法》实施后,国家在“十五”期间投入22.5亿元加强中西部血站建设;“十一五”期间继续通过中央转移地方支付向地方拨付1.67亿元用于加强血站管理和能力建设;2010年又专项投入1.576亿元用于开展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提高检测技术水平。2007年以来,卫生部连续5年开展血液安全督导检查,促进血站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全国32个血液中心、330个中心血站和97个中心血库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并实施了全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制度,为保障血液质量和安全奠定了基础。既通过加大投入、改善“硬件”条件,又要提高能力、加强“软件”建设,采供血服务能力显著提高,近年来血站的年供血量以年均12.6%的速度递增。各地形成了以公民自愿无偿献血为基础,社会团体和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为补充的应急血液保障机制。在2008年南方雨雪冰冻、汶川特大地震等严重灾害医疗救治,以及今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等重大灾难事故血液保障工作中,政府有力领导,社会广泛支持,民众积极参与,确保应急事件临床急救用血的需求和安全,也充分显示出广大人民群众“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和社会大家庭“血浓于水”的友爱温情。
血液是宝贵的资源,临床合理用血既是保护血液资源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和治疗效果的重要措施。根据《献血法》,卫生部颁布实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对医疗机构加强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科学、合理用血提出要求。卫生部还在北京协和医院、医科院阜外医院、华西医院等大医院开展临床用血工作试点,通过采取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开展技术创新等措施,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献血法》颁布实施后,我国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在采供血服务体系以及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成效显著,但是血液供应紧张状况在一些地方依然难以缓解,个别地方呈现常态化趋势,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临床血液需求的快速增长。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服务能力的加强,使血液供应面临着新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在血液供应量以年均12%的速度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仍然不能完全满足临床用血需求,2010年与2009年相比,手术人次增长18.6%,而采血量增长只有7.7%。二是无偿献血基础薄弱。我国人口献血率只有8.7‰,低于世界高收入国家的45.4‰(丹麦最高为67‰),和中等收入国家的10.1‰,也低于香港的30‰和澳门的23‰,离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10‰也有一定的差距。三是仅靠卫生行政部门和血站系统开展宣传,效果不显著。四是血液需求的区域分布和流向不均衡。大量患者流向医疗资源相对集中的大城市和中心城市,导致这些城市用血量大,血液缺口明显,无偿献血的动员和招募工作难度大。
血液不能生产,人体是唯一来源;血液储存要在有效期内,因此,采供血工作每天都要从“零”开始,不得有半点松懈,没有人伸出手臂,采供血服务工作就无从谈起,这些特点决定了血液工作必须依靠社会大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目前,全国年采血量为3935吨,每天需要有约7万人献血,按医疗服务量的增长进行初步测算,到2015年,每天需要有约12万人献血。
当前,社会对无偿献血还存在认知上的“误区”,需要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问题,降低特殊事件和负面舆论对公众参与无偿献血的消极影响,动员更多的人参与无偿献血。事实上,献血是不会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均可根据《献血法》和各地的用血返还政策享受无偿用血的优惠;根据财政部、发改委、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规定,血站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及支出均由政府财政安排。
血液管理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从无偿献血组织发动、血液采集制备到临床合理使用的血液采集供应全过程,是以发展无偿献血工作为重点,建立采供血机构质量、安全、服务体系为基础,为临床提供安全、足量的血液及血液制品为目的,为献血者、用血者提供优质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血液工作无小事,加强血液管理,确保血液供应和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卫生部将持之以恒地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宣传,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加强采供血体系建设,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服务,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节约血液资源,提高血液的利用率,保障血液安全。
还有一份散发材料是卫生部部署各地做好今冬明春消除麻疹工作。麻疹是一种危害严重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通过预防接种可以有效控制,并且最终消除麻疹的危害。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2005年做出了到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的决议,敦促各成员国采取严格措施,全力消除麻疹危害。
2010年以前,我国麻疹发病率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位,2010年卫生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明确以提高麻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和开展适龄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为主的综合性防控策略。经过多次科学的论证,卫生部在去年9月组织开展了全国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以有效构建人群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控制或消除麻疹的发病。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2011年我国麻疹发病水平大幅度下降,麻疹疫苗的接种率显著提升,预防接种的知识得到进一步的普及,群众直接获得并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截止到11月底,2011年全国麻疹报告发病数9976例,较2010年同期下降下降73.6%,发病率为7.5/100万,达到历史最低水平,消除麻疹工作总体成效显著。
由于各地防控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省份的麻疹疫情仍然较高,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这些地区的消除麻疹工作。最近,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除麻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明确目标责任,实行分类指导,加强考核评估,确保今冬明春消除麻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面夯实疫苗的常规免疫,实验室检测及暴发疫情调查处置;二是提高麻疹免疫的接种率,确保接种质量在麻疹发病较高的重点县区开展强化免疫,其他地区落实查漏补种,消除免疫空白;三是加强麻疹监测,提高监测质量,动态分析疫情态势,加强病原学监测,及时掌握本土麻疹、风疹病毒的变化情况;四是加大独到检查力度,动态监管重点县区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这是我要介绍的两个情况。今天我们还邀请中国CDC免疫规划中心和环境所有关专家来到现场,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向他们提问。
下面的时间是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东方卫视记者:最近一段时间安徽和河南发生丙肝的事件,卫生部已经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目前最新的调查情况怎么样?关于乳品标准,不知道有没有最新的进展情况?谢谢。
邓海华:对于发生在安徽和河南两省交界的丙肝疫情,按照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政府和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政府已经分别启动了应急响应,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的丙肝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全面开展了丙肝疫情的防控工作,并且及时向社会发布了信息,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情况。卫生部对此高度重视,先后派出三批由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临床和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赶赴两地协助两省联合开展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
目前,按照卫生部专家组和两省联合制定的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相关的流行病学的调查工作已经初步完成,截至目前,安徽涡阳县丹城镇一共检出丙肝核酸阳性23例,河南省永城市马桥镇一共检出核酸阳性63例,这是确诊的丙肝患者。这些确诊患者都没有临床症状,都是通过实验室的最终检测明确了是丙肝患者,正在当地进行积极有效的治疗。安徽、河南两省的卫生部门正在进一步就这起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最终结果也将及时向社会进行发布。
关于乳品标准问题,媒体做了大量报道,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卫生部的相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和有关权威专家已经向媒体就这些问题逐一做了解答,包括陈君石院士在互联网上做了很详细的访谈,媒体做了相应的报道。对于具体标准的争论,因为我不是专业人士,以我们相关业务司局和专家的解答为准。但是我给你通报一个信息,我看到前几天,法制日报有一个报道说,美国的FDA食品行业局的前局长大卫·艾奇逊,最近在上海访问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的速冻米面制品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最新国标是世界上最严格的。通过这个报道可以看到对于标准之争还是要靠科学来说话,而不是靠主观判断。
媒体对标准的报道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它也提示我们一定要在新形势下坚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坚持基本原则,同时要不断改进标准制定工作的方式方法,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于标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标准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对标准的宣传解读力度,更有效地方便公众参与标准制定,更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维护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公信力。
最近国家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分工又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卫生部现在重点的职责是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等等工作。我们重点工作是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卫生部在食品标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新形势下,也面临很多挑战,最近陈啸宏副部长参加一个公开的论坛,对于下一步卫生部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我想借这个机会向大家通报一下。
下一步卫生部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标准重点工作。一是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2011-2015年)》,目前正在就规划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卫生部网站上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大家意见以后,形成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布。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和程序,特别是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及完善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渠道,建立更广泛的专家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的制度和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和制修订工作。《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前,各个部门、各个方面都有标准,卫生部把各个行业、各个部门以前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清理整合修订,统一成最终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这是现在和今后的工作重点。四是做好标准的公开、透明工作,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对焦点问题的关切,增强消费者对标准的理解。五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研究,加强国际合作。
中国青年报记者:最近因为研究降焦减害的技术人员谢剑平当选为院士,引起大家广泛的关注,大家称之为“烟草院士”,作为控烟履约的单位,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比卫生部更加了解降焦减害本身就是烟草公司宣传的幌子,我不知道卫生部对烟草院士的当选是怎么评价的?
邓海华:院士当选的问题,你可以向中国工程院询问。我想说的是中国的控烟工作,包括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谢谢。
财新传媒记者:我有一个问题向周司长提问,刚才您介绍我们现在正在推进支付制度改革,据我们所知,支付制度改革是医保部门非常关键的工作内容,在这方面我们卫生部门和医保部门具体是怎么分工合作的呢?谢谢。
周军:医疗费用上涨是目前世界各国都面临的、急于解决的问题。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医疗费用控费的主要手段。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都是通过支付方式来控制医疗费用。在这一轮的公立医院改革中,我们将控费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目前各国都在采取预付费的方式,主要包括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这种支付方式将药品、耗材、检查等作为医疗成本,医院和医务人员就会自觉的控制和调整,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当然,前提是合理的治疗和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从目前我们国家的具体情况来看,医保主要是三种,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其中,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我们充分利用“一手托两家”的优势,在基层,如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探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前一段时间,人社部门也发了文件,提出支付方式改革探索的要求。作为卫生部门,我们一直密切和医疗保障部门沟通,共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的进程。
邓海华:我想补充一点,从2010年开始,卫生部和民政部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这项工作是按照临床路径加定点医疗机构,再加按病种定额或限额付费的手段,来协同推进大病的医疗保障工作。从儿童先心病和急性白血病两种疾病开始做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已经以省为单位全面开展了儿童的“两病”保障工作。同时一些省份已经把保障病种扩展到中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等等。
通报一组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到今年9月底,2011年全国已经有12792名先心病患儿、3265名白血病患儿,11905例乳腺癌患者,1840例宫颈癌患者,14020例重型精神病患者,20244例中末期肾病患者,9108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被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补偿范围。新农合累计补偿了5.73亿元,平均的补偿比例达到65%。
东方早报记者:第一个问题,目前在各地频发的雾霾天气对我们国家民众的健康有多大的实质性影响?第二个问题,今年进入冬季以来,我们国家的呼吸道疾病的发病率有没有明显的上升?有人说我们国家近年肺癌的发病率提升,跟天气的污染有关系,不知道这样的说法有没有根据,谢谢。
邓海华:这个问题请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的副所长徐东群给大家解答。
徐东群:谢谢媒体记者的关注,大雾天气对身体健康肯定是有影响的,随着污染程度不同,影响的人群范围和影响程度是不一样的。当污染比较轻的时候,首先是对易感人群,也就是呼吸性疾病、心血管疾病患者和儿童、老年人,会出现轻度的影响。随着浓雾的加重,污染物也在不断增加,会使易感人群的症状加剧,包括刚才媒体记者提到的门诊量、急诊量的增加,呼吸道疾病患者症状的加剧。污染继续加重的话,会影响到全体人群。
北青报记者:今天早上看到一个新闻,江苏有报道说《献血法》要对献血人群的年龄进行扩大,从17岁到60岁,我想向卫生部证实一下,是不是有这回事?为什么?
邓海华:目前这还只是个别专家的建议,卫生部还没有启动与之相关的工作。我国无偿献血工作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无偿献血的基础还比较薄弱。我们全国人口献血率只有千分之八点七,远远低于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千分之四十五点四,和中等收入国家的千分之十点一的水平,也比我国的台湾、澳门、香港要低,也低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千分之十的标准。
我国的人口基数非常大,我们应该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动员更多的健康适龄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用血需求。目前,我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提倡18周岁到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并没有禁止其他年龄段的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的权利和义务。血液不能够生产,也不能够制造,只有靠我们健康人的捐献。这个月全国无偿献血宣传月的主题是“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拯救不能重来的生命”,正是呼吁广大爱心人士奉献爱心,使无数的生命得到拯救。
解决临床用血紧张的问题,只有开源节流。无偿献血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标志,捐献更多的血液,拯救更多的生命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关心社会、关爱他人应该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良好风尚。最后,我想弱弱的问你一句,你献血了吗?如果没有,那你的障碍在哪儿?是不是因为担心献血有害健康?或者是担心会传染其他疾病?如果这些误解还在使你纠结,我想我们的一些无偿献血志愿者都会用他们的实际行动给你做出解答。如果没有纠结,我建议大家伸出胳膊,献出我们血液和爱心。谢谢。
香港电台记者:请问最近卫生部有一个通告说,手足口病的疫情在几个省份中越来越严重,死亡率比以前也有提高,可以介绍一下最新的疫情吗?各个部门有什么措施?
邓海华:卫生部在12月8号刚刚印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的通知》。每年年初,卫生部都会部署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今年到了10月份以来,部分省份的手足口病疫情仍然大幅度的回升,报告的病例数、重症数和死亡数有所升高,防控的形势严峻。截至11月30号,2011年全国累计报告手足口病病例1496048例,其中重症17775例,死亡467人。数字虽然比较大,但是比去年同期还是分别下降了13%,48%,35%。针对最近疫情居高不下的形势,卫生部再次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的通知,对于下一步防治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第一个要求是,加大手足口病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12320公共卫生热线电话和媒体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客观的发布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普及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重点做好托幼机构、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区的环境卫生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于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第二个要求,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爱国卫生运动的平台,把开展整洁行动与手足口病防治紧密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参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消除曝露垃圾和污水,做好家庭居民区和流动人口聚集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所的环境卫生,切断手足口病的传播的途径。
第三个要求,继续做好疫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尽可能准确地分析研判疫情的趋势,科学制定防控策略。进一步的指导重点地区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落实小学、托幼院所以及医院等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农村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手足口病病例的早发现和重症病例的及时转诊,降低病死率。
财经杂志记者:老百姓平时怎么防控PM2.5对身体的损害,有没有具体的办法?
徐东群:关于PM2.5的污染,不仅在灰霾的天气下,还有在雾的情况下,在正常的天气下都存在,如果大家看到大雾比较弥漫或者水蒸气比较少,出现灰霾天气的时候,从防范的角度上说,首先易感人群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正常人群要减少体育运动和负重的户外活动。当雾霾比较严重的时候,易感人群要避免出行,待在室内,如果必须要出门的话,要采取一些防护措施,比如要戴口罩,这是给大家的建议。
邓海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