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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化管理还有多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5 20:3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在今年着实火了一把。这种没有人保部门参与的持证上岗,是否会触碰行政许可的法律红线?----

  职业化管理还有多远

  本报记者 张静远

  从湖北到辽宁,再到福建、山东、河北,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着实在今年火了一把。

  自财政部第61号部长令颁布以来,全国各省市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该部长令要求,申请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公司必须出具规定的培训证明,财政部[2010]133号文则明确“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定期向申请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人员进行培训,对通过培训的人员出具相关培训证明”。这些规定大大促进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那么目前,各地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化探索到底已走出多远?又走向何方?本报记者进行了一系列调研。

  多地试水持证上岗

  据记者调查了解,各地关于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的动作大约可以分为2大类:一是探索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通过各种手段提高本地区人员职业化水平。

  第一类以辽宁、山东等省为代表。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出台地方性文件、组织统一培训与考试,并为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关资格证书,要求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今年7月,辽宁省依据财政部第61号令等法律法规出台了《辽宁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该省财政厅将定期对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财政厅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规定该省乙级代理机构资质申请条件之一为“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10人”。今年进行的2期培训使这一持证上岗政策真正“落地”,预计半年内逐步实现100%持证上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证书本质为考试合格证,方便代理机构持证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

  而于12月1日起实行的《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必须参加该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取得《从业资格证》。并规定从业人员持有该证方可进入政府采购现场组织采购活动。无证或持他人证书或伪造证书上岗的,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均要受重罚。

  在地市,动作最大的可能是焦作市。该市也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提出了执业考试要求。其执业考试合格线高达80分,目前通过率近80%。由于该市要求大项目集中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因此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证入场。而在各公司自有场所进行的采购活动,则随时会有监督人员抽查证件。

  多措并举提高职业化水平

  除上述通过考试发放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等外,全国大部分地区针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化的探索基本上在培训、考试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下功夫。

  福建省就提出了“以考代训”的理念。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前2年该省对代理机构的培训方法主要是授课,但是上讲下听的方式效果并不显著,为了调动从业人员学习的积极性,该省将培训改为开卷考试。据悉,在考试之前,省采购办会将复习材料做成数据包发放给各家代理机构。题目难度较大,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认真查找数据包中的资料,并结合自己的思考,才可能答对。“这个过程比听课的效果要好得多。”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该省的考试合格率约为80%。

  浙江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但采用的是闭卷考试,考试结束后发放考试合格证,代理机构可依据该合格证申请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目前通过率为50%左右。

  而在地市一级,张家口市提出了一系列规范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措施,全方位提高其从业人员职业化水平。其在2009年出台的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和行为规范等文件,要求重点建设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语言表达、文字表述、综合协调、逻辑思维、心理承受等5项能力。近年,该市对代理机构的考核除了传统的笔试,还增加了面试。相关负责人表示,面试时,参考人员可以与面试官讨论分析案例,不仅可以“试”出从业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与法律掌握情况,也可以了解其表达能力。

  职业化管理需要顶层设计

  但是一个尴尬的现实是,记者采访中发现,目前采取持证上岗政策的省市,其相关证书的发放都没有人保部门的参与,仅是财政部门一家的举措。某省上述举措便遭遇过有关部门的质疑——在国务院保留的许可性行政审批事项中,并没有对从业人员的资格性审批,此举是否有违《行政许可法》之嫌?该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出的回复是,他们理解财政部[2010]133号文中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定期向申请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人员进行培训,对通过培训的人员出具相关培训证明”一句,“通过”一词即有门槛之意,不然何谈“通过”?将这个门槛设置为考试,恐怕是对“通过”一词最合适的实践。

  “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化进程应当有一个完善的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地推行!”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说。上海市财政局国库处副处长王周欢、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徐焕东以及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明德等众口一词地希望能够实现全国一盘棋。

  马明德认为,要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全国性的、规范的持证上岗,就必须通过法律建设。他认为,依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条款,只有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出台后的相关条款明确提出要求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财政部和人保部组织全国性统一标准的考试,才算实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化。

  “从业水平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是不同的。”马明德介绍说,从业水平证书的考试单位多为行业协会,发证单位为人保部,其效力为表示该从业人员达到某一水平,如当下的招标师考试。从业资格证书在我国主要为人保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人保部依据法律法规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考试,考试未通过的人员不能获得该证书,也没有从事该职业的资格。

  何红锋表示,今年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透露出,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化是政府采购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各省依据财政部第61号部长令通过培训、考核的方法提高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化水平的做法未尝不可。

  据记者调查,绝大部分受访代理机构对上述考试、培训持配合态度,但也有受访者表示担忧:区域性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政策,是否会对全国统一的采购代理市场造成壁垒,加剧地域性割据?

  今年5月,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在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及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日后工作要“以建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和培训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建设专业化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专家们的呼声与此呼应。目前,一些地方开始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化管理的探索,各家的探索方向是否一致、全国职业化管理目标的实现究竟有多远,还正在等待实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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