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PM2.5纳入国标可望又可及 我国将实施新标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1 10:50 来源: 深圳特区报

  PM2.5纳入国标“可望又可及” 我国争取尽快发布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PM2.5”这个曾经冷僻的专业词汇,在短时间内迅速成为“2011年度热词”。

  11月16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将PM2.5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得到了公众、专家等社会各界和媒体的热烈响应和普遍赞成。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空气质量管理要求。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我国将争取尽快发布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采取分步实施方案,一些经济技术基础较好且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率先实施新标准;积极鼓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区域环境保护需要自行提前实施本标准;各地最迟在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新标准。

  赵英民表示,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是减排,只有排放少了,污染物浓度降低了,加上我们周围的生态环境好转了,我们的空气质量状况才能真正得到改善。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罗毅表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从2007年起就布置开展了对灰霾及PM2.5的长期监测,选取了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深圳、广州、苏州、南京等9个已有监测工作基础和监测能力的省市,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开展试点监测工作。

  2010年PM2.5试点监测结果表明,2010年各试点城市发生灰霾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介于20.5%至52.3%之间,以世界卫生组织的PM2.5第一阶段标准进行评价,各试点监测点位的PM2.5超标天数占全部监测天数的比例在1.9%至48.9%之间。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我国将力争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三区六群”重点城市群区域形成监测能力,开展技术培训与监测,2015年底前在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配备PM2.5和臭氧的监测设备并开展监测,同时将充分发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的作用,及时发布各重点城市主要污染物小时监测数据,强化空气污染的预报预警。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