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收667万工程款后蒸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8 13:39 来源: 长江商报项目经理收走667万工程款后“蒸发”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商道刚)年关将至,黄梅郭林桥村35户拆迁村民及承建新区的农民工们满面愁容,项目经理收走667万工程款后突然人间“蒸发”,不知去向。新区至今未完工, 200多万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无处讨。
新区拖了7个月未完工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黄梅城郊郭林桥村,占地约40亩的新村建设已具雏形,6栋成排新居横纵林立,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外墙四周搭满了脚手架,但已停工数日。
去年10月份,该村为了配合余湾工业园区建设,动迁35户村民,集中兴建余湾新区。拆迁户出资22万元,均可购得面积约404平方的三层小楼。
按照合同,购房款分三次付清,大部份拆迁户如约交了两笔共10万元房款。然而,合同到期7个月了,工程至今没完工。
拖欠工钱等200多万
8月底,新区迟迟没有竣工,负责新区建设的九江市公交集团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公司)项目经理庄某突然失踪,尚欠200多万的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
包工头石细州从新区开工就带着100多个工人在该工地做事。此前,庄某支付了部分工钱,但还有150余万元工钱未付。建筑材料供应商蔡老板称,他承担了新区建设的水泥、砖、沙等材料供应,还欠他材料款80多万元。
村干部提前多支付207万
按照郭林桥村与九江公司的合同约定,新区封顶,村里应付工程款460元万。可该村却已付667万,提前多付了207万元。
原村支书朱蔡国表示,新区开工后,九江公司派出项目经理庄某和洪某负责新区建设。在此期间,庄某多次向他求助,称急需资金周转。经村委会讨论后,村里提前多付了207万。
所付的667万元,都由庄某和洪某打了收条,并加盖了“九江市公交集团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及“郭林桥新区改造工程项目部”专章。
公司只承认收了405万
昨日,记者采访了九江公司负责人胡某,他承认庄某是该公司派出的项目经理,目前去向不明。胡某表示,他们只承认收到郭林桥村工程款405万元,余下260余万是庄某个人行为。胡某还明确表示,其中一张100万元的收条所盖公章是假的。此外,盖有项目部专用章的收条,该公司也不予认可。
记者从相关资料中看到,一份“九公交建安政字(2010)第16号文件”显示,成立九江市公交集团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黄梅郭林桥新区改造工程项目部,由洪思、庄维水任项目部负责人,同时启用项目部专章“。
面对郭林桥村尽快完成新区建设,偿还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的要求,胡某却以村里“还欠他们的工程款”为由,拂袖而去。
当地成立专班紧急处置
针对郭林桥新区建设一事,黄梅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纪委、司法、劳动、财政等部门组成的专班,全面展开调查。经查,原村支书朱蔡国提前支付工程款,违犯了合同规定,镇委已对其诫免6个月。
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眼下,专班人员将分两步走,首先是由政府牵头,赶赴九江进行协商,尽快解决农民工工资。同时,紧急采取措施,向警方报案,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