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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西试点天然气价格改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8 17:02 来源: 新民晚报

  选取上海作为计价基准点采用模拟市场化过渡定价机制

  本报讯  (记者  叶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管理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其他地区天然气价格暂时不变。  这次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

  ■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天然气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法定价,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

  ■将现行区别气源、路径,分别制定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的做法,改为分省制定统一的门站价格

  ■国家制定的统一门站价格为最高上限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这一价格水平的前提下,自主协商确定实际交易价格

  ■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每季度调整

  ■对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三种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进入长途管道混合输送的,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目前天然气市场体系尚不健全,故通过“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法,即模拟市场化的办法,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市场净回值”是将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在此基础上倒扣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

  综合考虑我国天然气市场资源流向、消费和管道分布现状,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从供应结构看,上海既是西气东输一线、二线、川气东送等重要管道天然气的交汇中心,又接收东海气,还大量进口液化天然气(LNG);从需求方面看,上海是全国重要的天然气消费市场。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天然气在我国能源消费中所占比例较小,仅略超3%,因此此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对能源市场以及国内物价指数和百姓生活影响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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