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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年最低工资提高至每月1500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1 17:44 来源: 深圳晚报

  居全国最高 企业如违规将被罚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周江南) 经深圳市政府五届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审定,深圳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新标准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今日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119号)。2011年4月份,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2010年的1100元/月上涨到1320元/月,此次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500元后,同比涨幅达13.6%。目前只有北京、深圳等少数城市公布了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以及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均不属于最低工资范围。此外,最低工资是一个硬标准,员工正常上班工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和参加社保的计算基数均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企业如果触动最低工资的底线将受罚。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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