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称事业单位人均年薪超30万元无处罚依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2 06:13 来源: 新京报■ “深圳租赁中心最牛工资单追踪”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家审计署对深圳租赁中心的高额工资做出审计报告,认定属实。该中心主管单位深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11日称,相关行为属于“制度缺陷”,“最牛工资”问题“已在2011年度内全部整改完毕”。
2010年12月,一则《史上最高公务员工资》的网帖在网上广为流传,其中提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现有各类员工共65名,而该中心全年人员工资1913万元,人均年薪近30万,年薪最高的68万,最低的也有25万。这还不包括其他发放的实物以及现金等”。
据审计署的审计报告表明,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两年的人均收入分别达到32.76万元和30.57万元。此外,报告中特别提到,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
而后相关部门收回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没处理相关责任人,侵吞的所得也没任何说法。
■ 回应
1 “最牛工资”是否属实?
网络说法“不能算错”
2011年初,当“最牛工资单”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时,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和深圳市住建局曾解释称,“最牛工资表”仅是草案,现已被否决,同时虚报了高价,是用以给聘用员工发放工资。
对此,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帖的说法“不能算错”。
因为2009年和2010年确实如此,“且也用于给聘用人员发工资”,但从2011年开始就已经进行了整改,将聘用人员工资明确单列。
2 用公共收入发工资是否违规?
“制度缺陷”不违规
报告表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管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对此,不少人质疑,该中心把国家财产当成“自有物业”,属于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对此,深圳住建局回应称,从2011年起,这一情况已经改善,目前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实施严格的“收支两条线”。
但该负责人强调,2009年和2010年已发工资属“制度缺陷”,没有违规行为。
3 为什么只罚两万?
处罚没有依据
不少人质疑,出了这么大的事,只是让领导退回在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处罚太轻。
而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对于租赁中心这类经费自给、管理模式类似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深圳市已经从2009年开始着手进行改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设置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三年(2009—2011)过渡期,“这起事件并非只是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独有,有些是体制改革当中的一些问题,因此处罚没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