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0 14:12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将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商务服务及专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实施范围,首次提出研究推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措施
本报讯 记者 王珅 报道 2012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将进一步落实“十二五”时期政府采购改革部署,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管理。
日前,财政部公布《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构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宣传培训和调查研究、开展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应对工作等7个方面工作被列入其中。
在扩大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上,《工作要点》结合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围绕优化投资结构、支持强农惠农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的落实,重点做好文化惠民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及校车等项目采购。同时,在2011年提出扩大服务类采购规模的基础上,《工作要点》明确,将研究制定推进和规范服务采购的指导意见,创造条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商务服务及专业服务的采购实施范围。
《工作要点》提出,今年继续把法制建设作为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关于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等方面的制度办法有望制定出台。此外,推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也成为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工作的重要部分。
较为吸引社会关注的是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发挥。为拓展完善政策功能的实施领域,增强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财政部今年将尽快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中小企业、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执行机制。值得一提的是,财政部还将研究推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措施。
与此同时,《工作要点》还在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上,贴近社会关注的政府采购热点、焦点问题。例如,提出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工作,适时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推广到省级单位;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今年,标准化建设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财政部将研究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到计划管理、方式审批、执行交易及诚信体系建设等业务管理标准,并以标准化促进信息化,按照建立采购管理、电子交易、采购网站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推动中央管理交易系统和全国共享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
此外,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全面评估进一步扩大GPA出价的可能性,完善改进出价预案等也作为重点工作列入了《工作要点》中。
附:《工作要点》全文
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财办库[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办公厅,高检院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国库“十二五”规划,我们制定了《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2011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2011年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与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有关部署,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拓宽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和政策,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管理。
一、着力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
围绕财政支出保障重点,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努力推进应采尽采。结合优化投资结构、支持强农惠农富农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公益性文化服务、社区服务等采购工作,重点做好文化惠民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及校车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采购。研究制定推进和规范服务采购的指导意见,创造条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商务服务及专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实施范围。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
继续将法制建设作为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解决改革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大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印发《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研究制定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等制度办法。各地要根据工作开展实际,不断加强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三、加快构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
拓展完善政策功能的实施领域,增强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尽快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管理办法,继续完善政府采购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和执行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强化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实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研究推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措施。开展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努力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四、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
针对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的薄弱环节,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购置费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采购计划,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工作,逐步扩大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范围,适时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将改革推广到省级单位。推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审核前公示制度,改进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强化集中采购管理,科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检查工作,促进采购代理机构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规范网上电子竞价和开展区域联合采购。充实评审专家数量,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行为。依法做好供应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开展有关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
五、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把标准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标准化促进信息化,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修订《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修改完善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以及招投标、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公告内容,制定完善各类政府采购标准合同文本,研究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到计划管理、方式审批、执行交易及诚信体系建设等业务管理标准。按照建立采购管理、电子交易、采购网站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积极推动中央管理交易系统和全国共享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升级改造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先期启用计划管理、全国供应商库等子系统。各省(区、市)要加强对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系统建设运用工作,促进提高政府采购整体管理水平。
六、扎实开展宣传培训和调查研究工作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培训与调查研究,营造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改革成效,提高依法采购意识。做好对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释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培训和系统操作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加强对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改革中具体问题的研究分析,开展带有共性、全局性的理论课题以及与实际工作紧密相连的实践课题研究,不断完善和改进相关工作。继续推动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研究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实行职业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七、积极开展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应对工作
坚持统筹国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的原则,继续做好国内应对工作。抓紧研究GPA新旧文本及参加方新一轮出价变化,分析对我国加入GPA谈判的影响。深入开展我国加入GPA的利弊分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应对改革建议。全面评估进一步扩大出价的可行性,完善改进出价预案。系统开展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与GPA规则的一致性分析,提出我国法律政策调整建议。加强GPA宣传,为谈判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