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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徐昕:吴英案民意不会左右司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5 09:17 来源: 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 2月14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惩毒品犯罪的例行发布会上,最高法首次对吴英集资诈骗案进行了回应。最高法称,已受理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复核死刑的吴英集资诈骗案,将依法审慎处理好本案。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看到最高法的公开表态后,他持“谨慎乐观”的态度。他将最高法的回应提炼成两个关键点:一是最高法会审慎处理,“案情比较复杂”;二是案件定性为“资金流通领域的诈骗犯罪案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徐昕教授在微博(http://weibo.com)上发起“你认为吴英是否当判死刑?”的投票,目前已有2万多人参与。投票结果为94%的人选择“罪不至死”。微博知名人士李开复、潘石屹、薛蛮子等均表达了类似意见。

  徐昕分析称,社会对吴英案的广泛关注,呈现出一个明显的特点:不仅限于法律界,更扩大到全民参与,其中经济学家和企业家的关注尤其明显。普通民众的关注主要来自直觉,因为“判得太重”。

  徐昕认为,吴英案的意义不仅在于个案,更涉及司法公正、死刑政策、民间金融等种种问题。从深层原因来看,吴英借款实因民间企业融资困难,非法集资之根源在于国有金融垄断。从废除财产犯罪死刑的趋势来看,吴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远未达到极其严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

  对于有人担心民意会影响司法的说法,徐昕教授称,民意左右不了司法,只希望民意成为决策层考虑的因素之一。

  徐昕同样认为吴英罪不至死。综合吴英案的二审裁定书、律师辩护词、相关证据等,他认为吴英案具有无诈骗故意、所借资金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无非法占有目的、无针对公众集资等特点,因此吴英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但他认为,吴英在经营中行贿、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可追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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