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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按家庭征个税有三道坎 政府和民众间信任不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5 07:39 来源: 重庆晨报
专家称,在中国按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尚在理论研究状态。 专家称,在中国按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尚在理论研究状态。

  隐性收入缺乏监督,人口流动性非常大,老人家庭拥有多个儿女

  一人挣钱养活三口人,和一人挣钱养活一个人,两个家庭虽然收入等同,但是负担却不一样,按照现行个税起征点进行征税是否合理?但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在衡量整个家庭负担之后,定一个更加高的减免额,使得前一个家庭少纳点税,这样会不会更合理?

  今年全国“两会”后,税制改革中的结构性减税中,个税按照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广受关注。但多名财税专家却表示:在中国实行家庭征税不容乐观,国内最富庶省之一的广东省率先表示并无“明确时间表”。

  对低收入者可能更公平

  “按家庭单位征税是使个税收入更公平,是穷人的一项福利。”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专家李炜光认为,对于是按照家庭单位征收还是个人缴纳,都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但是一定要看是否有利于社会分配的公平,是否有利于民众生活的改善。虽然在技术上有一定的困难,但如果不推动,永远都实行不了。

  按家庭征收需迈三道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系主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安体富告诉记者:“能按家庭来征税固然很好,但当前并不具备操作可能性,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社会管理上很多问题都没有解决。”

  安体富称,按家庭征税在技术上首先要解决三个难题:第一是中国社会的人口流动性非常大,有可能夫妻双方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又比如夫妻双方正在闹离婚,那么家庭个税由谁来申报?第二是老人家庭如果有多个儿女,那么这对老人夫妇就可以减免税负,但该算谁的?第三,中国人的隐性收入缺乏监督,信息无法全部联网,如银行、公安部门和税务机关的联网,要如何才能做到信息透明?

  “最重要的是,任何个税的改革都应以体现社会公平为前提,这就应该调节富人的税收力度,但真正的高收入人群主要不是依靠工资收入,但个税只是对工薪的调整,对工薪外的收入信息目前还无法完全掌握。”安体富说。

  他介绍说,2010年,中国内地千万富豪人数达87.5万人,他们仅在休闲花费上,平均年消费为190万元人民币,亿万富豪平均为250万元。据此匡算,我国富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8000亿元以上,是目前个人所得税额的2倍多。

  政府和民众间信任不足

  但能否像美国一样,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呢?全国著名税收筹划实战运作专家李记有则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政府和民众间的信任不足,决定了中国无法采用美国一样的税制。”

  他介绍说,美国人都是按年度自己申报个税,到了年底往往会给公民退税,可能交税连人都不见。

  “政府不相信个人自己申报的收入情况,甚至会怀疑纳税人是恶意的;而公民个人也担心,一次性把税交给了税务部门,到了年底它会不会给我退税?”李记有说,这些问题看上去很可笑,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双方还会产生更大的矛盾。

  李记有认为,中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尚在理论研究状态,还没有纳入具体的规划,它也不可能是一个短期的过程。据《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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