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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活用电阶梯电价5月听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3 16:15 来源: 北国网-辽沈晚报

  继江苏、上海、河南、北京等省市宣布将在5月召开阶梯电价听证会后,辽宁省物价局昨日也发布公告,拟于5月中旬召开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听证会。

  公告宣布,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28名。但听证会具体时间及试行方案等均未公布。目前,辽宁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0.5元/度。

  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指导意见》显示,居民用电将分为三档:第一档电量,原则上按照覆盖当地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起步阶段电价维持较低水平,三年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80-95%居民的月均用电量确定,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不低于0.05元/度;第三档电量即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0.3元/度。

  目前,辽宁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0.5元/度,这一价格是在2006年9月15日经过听证会制定的,距今已经5年多。

  稍早些时候的统计数据显示,沈阳城区用电用户大约为228万户,其中居民用户为205万户,沈阳地区居民月平均用电量为110度。

  此次听证会是要确定全省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有关方面在测算数字时会通盘考虑全省的经济发展情况。

  省物价局在听证会前,还会陆续发布相关公告,包括试行方案等核心内容。80%的人群如何确定?一些居民家庭会不会“被20%”?这些问题届时将有答案。

  专家观点

  方案应考虑城乡差异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一个省在界定分档时需要重点关注城乡差异。同时,方案也要考虑到一些实际情况,比如人口多的家庭用电量自然也大,是否可以考虑把人均用电量而不是家庭用电总量作为电价划档标准,以避免人口多的家庭上浮电价过多。

  想来旁听 赶紧报名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准备旁听的公民,请于4月20日前通过电话向省物价局报名,旁听人报名电话:024-86892547,传真:024-86892265。

  首席记者 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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