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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坚决遏制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行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2 15:01 来源: 电监会网站

  电监会发布《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监管报告》

  近日,电监会发布《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监管报告》(以下简称《监管报告》)。《监管报告》指出,通过专项治理,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三指定”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供电企业业扩报装工作进一步规范,但也仍然存在“三指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规范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针对供电企业在用户受电工程中直接、间接或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简称“三指定”)的行为,依据《电力监管条例》、《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令第27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电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各派出机构进行了三次全国范围内的现场检查,累计检查供电企业432家,累计发现各类问题414例。电力监管机构向有关供电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95份,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15家供电企业依法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监管报告》指出,通过专项治理,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三指定”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供电企业业扩报装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平有序、开放竞争的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正在形成。供电企业依法经营和服务意识得到提高、业扩报装工作进一步规范、主多经分离改革稳步推进,用户等市场主体的法律维权观念明显增强,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开放程度逐步加大。

  《监管报告》披露了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部分供电企业对“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全面,自查自纠不深入,整改措施流于形式,对电力监管机构有关治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落实不到位。如部分省级电网企业未按照要求转发电监会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文件;部分供电企业在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未按要求主动上报存在的“三指定”问题;部分省级电网企业未对所属供电企业对照重点抽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要求。专项治理中发现,部分供电企业仍然存在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影响非关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问题。具体表现为:采取直接或者变相指定的方式要求用户选择关联企业,授意关联企业提前介入用户业扩报装工作,采取区别对待或者增加审查环节等方式影响用户的选择权。此外,部分供电企业还存在主业与关联企业混同经营,主业通过关联企业向社会施工、设计单位违规收取费用,以及关联企业垄断新建住宅小区电力配套工程等其它违法违规问题。

  《监管报告》提出了监管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增强杜绝“三指定”行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规范用户业扩报装工作,真正实现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化;三是进一步加快推进供电企业主多分离,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治理工作机制,促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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