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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植物园出纳虚构同事按月领工资 吃空饷数百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0 08:16 来源: 新京报
刑事被告席上的黄浩。昨天,他因伪造工资表、虚构职工支付工资等手段,涉嫌贪污470万元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刑事被告席上的黄浩。昨天,他因伪造工资表、虚构职工支付工资等手段,涉嫌贪污470万元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植物园出纳虚构同事 吃空饷数百万

  并采取做假工资表、虚增自己工资等手段涉案470万元;赃款用于购名表及多辆豪车;涉嫌贪污罪受审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北京市植物园原出纳黄浩利用单位财务漏洞,四年之间向自己虚构的本单位员工账户打工资470万元。

    昨日上午,黄浩因涉嫌贪污罪在一中院受审。

  检方建议13年至15年量刑

  现年35岁的黄浩,案发前曾是北京市植物园出纳,主要负责审核单位报销、制作工资表、登记银行现金的日记账等。

  昨天10时许,在一中院刑事审判庭,检方指控,黄浩于2006年9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利用担任北京市植物园财务科出纳员、负责制作工资表的职务便利,采取修改工资表数据、制作虚假工资表等手段,以为虚构的本单位职工欧毅、屈臣等6人支付工资及虚增自己工资的方式,骗取单位公款470余万元。

  检方认为,北京市植物园属于事业单位,黄浩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到案后,他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又代为退赔了200余万元,因此建议法庭在13年至15年之间量刑。

  是否自首成控辩焦点

  “我认罪。”黄浩表示,对检方提供的定罪证据也都没有提出异议。

  黄浩辩护人认为,黄浩被控制前,植物园只知道账面有缺口,黄浩当场就承认了全部情况。单位让其回家等通知时,黄的家人代为退赔了200多万元。黄本人没有逃窜等行为,因此应当被认定为自首。

  但检方认为,认定自首既要有如实供述、也要有主动投案。黄浩只符合如实供述,而且单位找他了解情况时,他只承认了部分贪污事实,不符合自首的主动性、自愿性原则。

  昨日庭审仅持续了约1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

  【动机】

  一句玩笑“激起”捞钱欲望

  黄浩所在的植物园财务科,除了领导外,有3个会计和2个出纳。

  黄浩在法庭上交代,他从2003年开始制作单位工资表。

  “每月25日党办会、劳资科将员工考勤表交过来,如有员工工资变动,他们也会告诉。我拿到表后输入到财务系统中,然后汇总成工资表。”黄浩称,制成工资表后,他就将表交给另一个出纳,对方根据工资表填支票给邮局,邮局给每个员工的账户支付工资。一开始,领导担心他是新手、怕输错了,曾派人审核,后来就没人来监督了。

  黄浩称,2006年下半年,一次与同事在办公室聊天。一位同事开玩笑地说起“反正也没人管我们,就是多开点儿(钱)也没人发现”。

  黄浩记住了这句话,有了想借此捞笔钱的想法。后来结识了女友,更加刺激了其捞钱的欲望。于是,他计划通过给自己虚增工资、给虚构的同事发工资的方式“捞钱”。

  【手段】

  “6同事”工资被按月提走

  根据在案证据显示,2006年9月,黄浩修改了工资汇总表的数据,虚报了4125元,然后在给邮局的工资明细中,将这笔钱换成几笔工资,“转入”了自己账户。

  “当时特紧张,结果没有任何人发现。”黄浩称,一次成功,增加了他的胆量。但考虑到自己的工资本身就数千元,如果每月虚增数千元容易被发现。于是,他便在网上,花了10元钱买到了6个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自己又用扫描件办理了银行卡,将6个人虚构为本单位职工欧毅、屈臣等,进而每个月吃空饷。

  证据显示,从2008年9月,不存在的欧毅等人,每人每月从单位领走数千元到5万元不等的“工资”,事后这些钱都被黄浩取走。

  据了解,黄浩拿着这些钱后,带着刚结识不久的女友等人去香港、丽江等地出游,并全程买单。此外,他还买了路虎、高尔夫、MINI cooper等轿车,花9万多元给自己买了一块名表,每月还给女友数百到千余元“零花钱”……

  【结果】

  单位发现巨亏

  2010年年底,植物园年终结算时,发现账户上少了200多万,经过调查,把目标锁定在了负责做工资表的黄浩身上。

  2010年12月25日,黄浩被叫到领导办公室后,当即承认自己私吞了200多万元。领导怕其自杀,又叫来了黄浩的家属,并叮嘱家属赶紧筹钱补窟窿。后来,黄浩的父母将自己的老房子卖了,筹措了200多万。

  几天后,植物园又发现账面亏空额高达470万元,意识到问题严重,报了警。黄浩被反贪人员控制。

  ■ 追访

  蚁贪暴露

  监管漏洞

  对于黄浩这种职位不高,但是在短短几年间通过蚂蚁搬家的方式,利用职务便利持续贪污进而累计到一定数额的犯罪手法,近些年来也被称为“蚁贪”。

  “黄浩案”的公诉人、市检察院一分院代理检察员杨洋称,该案的典型性在于暴露出了一个年轻人对金钱的渴望、对奢侈品的过度追求。“一个三十几岁的年轻人本有着大好前途,但是因为其对金钱的渴望,父母还得将自己的房子变卖为其退赔赃款,令人深感痛心”。在提讯黄浩时,能够明显感到他有些“混不吝”、“对什么都没有感觉”,他在犯案长达数年的过程中,甚至没想过终有一天会被发现,更没有想过将如何弥补亏空。

  杨洋称,该案同时暴露出黄浩所在单位在监管方面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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