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文化部:画廊经营交增值税难有抵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11:20 来源: 中国网

  中国网6月8日讯 国家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今日表示,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条例应该是全面的规范,包括经营的主体、经营的产品、经营的规则等等,既保护消费者,又保护交易者权益。

  庹祖海说,从主体上来讲,有拍卖业、画廊画店、艺术品的公司等等。虽然有《拍卖法》,但是它是对所有拍卖行为的监管,而对于独特性比较高的,艺术品本身显然还需要有专业性的在艺术品市场条例里对这种交易活动做一些相关的规定。至于画廊画店作为艺术品交易市场的基础部分,如果明确了它的市场定位以后,相应的在税收政策上也就可以得到一些更优惠的政策。比如说画廊的经营活动还要按照一般的交易交增值税,但很难有交易活动的发票做抵扣,显然这种税收政策也需要调整。条例把各类市场主体的条件予以规范。

  第二是产品的准入,一般的工艺品不纳入到艺术品市场监管中。艺术品市场监管的艺术品的概念,首先是艺术家原创的产品,其次是一部分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价值的高端的工艺美术品,它不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是属于有个性化生产的,这一类才纳入我们的监管。产品上的监管对象是这样的。内容上哪些艺术品是可以鼓励的,哪些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这方面会明确下来。

  第三重点是公平、公开、公正交易规则的建立。目前,大家比较关注的是作为一个消费者、投资者的权益可不可以得到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艺术品消费领域管用还是不管用。要建立这样一些规则,既要按照《著作权法》来保护产品的拥有者,也要保护消费者,还要保护交易者。交易规则对各个方面都要予以规范,重点是交易规则。当然还有一些环节,比如说鉴定的环节,进出口管理的环节,各类展览会、博览会怎么开办,这样一些活动方式也都会在艺术品条例里涉及到。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