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传非沪籍单身人士被限购 官方紧急澄清没有变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8:29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综合《第一财经日报》、中国新闻网报道 26日,有媒体从上海部分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但凡单身、非上海籍购房者,无论是否已有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目前已被列入购房限制范畴,上海楼市“限购令”再次紧缩。昨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应,上海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

  据媒体报道,黄浦、静安、杨浦和宝山等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明确回复,单身的非上海户籍居民无法购房。“即使是已经有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者社保证明的,也不能接受登记了。”相关工作人员称。

  部分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士表示,这一操作细则已低调实行近2周。事实上,有中介机构向记者证实,准确而言,6月15日为时间节点。在二手房市场,亦有开发商透露,曾接到过项目所在区域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口头通知:“只要网签时间在6月15日之后的,不能接受单身非本地居民的购房交易。”

  按照上海目前执行的限购令规定,对于不能提供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目前,上海部分区域对该政策的执行再收紧,无论是否已有缴纳税赋或社保证明的单身外地人士,均不能在上海购房。

  而上海市房管局网站昨日紧急公告,根据上海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另外,对于单身人士购房问题,国家和上海市住房限售政策已明确: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住房限购1套住房;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沪籍单身人士),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以在上海市限购1套住房;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