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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坛反腐案开审:张建强受贿累计金额273万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0 13:09 来源: 兰州晨报

  据新华社辽宁铁岭12月19日电 12月19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原主任张建强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和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原董事长李志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4月至2009年10月,被告人张建强在担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足球管理中心业余部副主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综合部副主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主任期间,利用管理裁判、女足工作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裁判的选派和执裁比赛中得到关照等事项谋取利益,先后24次收受陕西国力等8个足球俱乐部和2个省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人民币共计238万元。张建强又在2003年11月与足球裁判陆俊通谋,在执裁比赛中对上海申花SVA文广足球俱乐部给予关照,收受该俱乐部人民币70万元与陆俊平分。案发后,张建强上缴赃款260.95万元。

  2003年9月、11月,被告人李志民利用担任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四川冠城、上海申花等球队在当年保级、夺冠等事项谋取利益,先后2次收受上述俱乐部人民币共计250万元。案发后,李志民上缴全部赃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建强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李志民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球迷和其他群众代表,以及被告人张建强、李志民的家属等近百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调查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本报讯 张建强受贿罪具体为: 

  1.1997年收90万“关照”陕西国力晋级1998年甲B联赛;

  2.1998年甲B联赛云南红塔安排王宝山向其行贿5万元;

  3.1999年沈阳华晨安排总经理章建向其行贿68万元;

  4.1999年云南红塔安排由王立仁(音) 向其行贿3万元;

  5.1999年12月末、2000年上半年山东鲁能向其行贿40万元;

  6.江苏舜天安排潘强向其行贿8万元;

  7.1999年上海申花向其行贿10万元;

  8.江苏华泰女足向其行贿5万元;

  9.2008年2月武汉足球管理中心向其行贿3万元;

  10.2009年10月-11月江苏华泰女足安排总经理苏宁向其行贿3万元;

  11.2009年2月湖北足球管理中心向其行贿1万元;

  12.2009年5月浙江杭州女足向其行贿2万元;

  13.2003年甲A最后一轮,上海申花向其行贿70万元,张建强与陆俊各分得35万。

  张建强的律师认为,在这13项罪名中,前七项都不构成受贿罪。张建强虽然分管裁判安排工作,但并未就有关场次主动同裁判打招呼,他只是安排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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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司法净化足坛

  中国足坛假赌黑案12月19日在辽宁省铁岭市拉开庭审大幕。人们期待着公正的司法审判能击浊扬清,为中国足坛营造一个清新健康的发展环境。  在公安机关两年多的足坛反腐扫黑行动中,足球假赌黑案涉及面之广、范围之大、情节之严重,一再打破人们心中的底线。国字号球队一溃千里,国内联赛妖孽横行,青少年足球无人关注……近年来中国足球乱象背后的根源,几乎都可以从这一系列案件中找到踪影和根源。

  足球是世界第一运动,广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中国,这项运动已经超越了体育层面,成为一种文化符号,是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以法律的手段铲除足球腐败的毒瘤,体现了党和国家推动足球事业健康发展的决心,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我们坚信,正义的审判能够让迷失的中国足球猛醒;但我们更加坚信,审判并非终极目的。王阳明有言,破军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要破除足球人的“心中贼”,就必须从深化足球改革,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入手,牢固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净化环境,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这样,才能让足球人在面对诱惑时,心存敬畏,恪守规则。这样,才能避免兴亡衰败的循环反复出现,这也应是本次审判的根本意义所在。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司法审判是个契机,如何抓住这个契机,让中国足球正本清源,重回健康轨道,才是中国足球人必须直面的任务,也是必须完成的使命。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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