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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瘦肉精事件6人被判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9 16:49 来源: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江苏省高级法院28日透露,南京“瘦肉精”事件中张运能等6名屠宰户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13日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3年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判决已于27日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9年期间,张运能、李业富等6人陆续进驻南京市建邺区兴旺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自今年初开始,6人分别通过他人从河南省购买生猪,明知所购生猪含有“瘦肉精”成分,仍在屠宰场进行屠宰、销售。 

  今年3月15日,这一行为被媒体曝光。经抽样检验,受检的134头生猪中有132头呈盐酸克伦特罗阳性。随后,被告人李业富等人被警方抓获,张运能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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