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3月30日 05:40 来源:东南快报
28日晚间,上海打破一线城市“缄默”的局面,公布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距“国八条”规定的“大限”只有两三天,目前仅有40余个城市公布了年度“限价令”,众多一线城市仍“按兵不动”。
已揭晓“谜底”的部分城市“控制目标”也引发争议。楼市“限价”怎么变成了“限涨”?地方政府“定价”的依据是什么?地方“问责”如何避免“软执行”?围绕三大疑问,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
“控制目标”
为何变成“上涨目标”?
记者跟踪40多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没有发现一个“降”字。这些城市普遍“描述”了允许房价上涨的区间,涨幅大都在10%左右。
西安市3月22日出台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而西安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目标是15%。
这样的“限价令”让本想买房的西安市民王苏磊感到失望:调控政策怎么能成为地方房价上涨的“合理依据”?这不等于默许今年房价上涨15%?
对此,西安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个控制目标是在调研基础上提出的。“有人误读西安房价涨幅控制目标为15%,政府公布的内容中并未这样明确表述。”
对部分城市还没公布“控制目标”,一些市民向记者表示不能理解:“这让人怀疑部分城市缺乏调控房价的诚意。希望其中不要有太多猫腻。”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说:“各地政府制定的控制目标要综合考虑地方资源、房价和居民收入水平、保障性住房和土地供应等因素。一线城市由于评估过程很复杂,考虑因素多,因此谨慎地作出判断,靠后公布可以理解。”
但他同时表示,不排除一些地方选择参照系时避重就轻、目标过于宽松的做法。“若一些地方房价水平已较高,仍然制定了太过宽松的目标,则不利于地产市场调控;有些地方政府担心被问责,定出高目标,这种心理也是不可取的。”
记者发现,已经公布“控制目标”的部分城市,今年以来房价已有较大涨幅。以沈阳为例,今年前两个月均价比去年全年水平增长10.6%。同期西安房价比去年全年水平增长13%。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表示,本是“控制目标”,却成为“涨价标准”,且各地制定目标只有上限,没有下限,这会加剧市场上关于房价持续上涨的预期,让“国八条”的调控效果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
“限价”标准为何独缺
“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国八条”提出,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记者发现,已出台“控制目标”的地方,大多参照了前两项标准,鲜有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为参照。
对此,西安市民黄女士很纳闷:三大标准中,为何独缺“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是一些地方“选择性遗漏”?还是居民支付能力无足轻重?
对此,一些专家和地方官员各执己见。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今年控制目标中,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居民保障水平,这都是提高居民支付能力的关键环节。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则表示,GDP和收入增长是现成的量化指标。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却不好衡量,需要动用许多资源、建立衡量标准体系。
关注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还发现,各地采用的基数不同。如合肥、上海等地的控制目标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而兰州、银川等地则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为基准。
“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的计算方式包括保障房在内。而保障房价格很低,能够拉低住房整体价格水平。这意味着商品房的涨价空间就会大幅增加。政府控制房价的绩效就失去了意义。”陈国强说。
除了防止做“文字游戏”,还要防止地方“控制目标”成为“数字游戏”。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认为,要警惕一些地方“限制中心城区”新盘上市,甚至冻结新盘价格等只图避过风头的做法。“就像为了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直接拉闸限电。”
对于这些问题,王珏林表示,按照国家制定政策的初衷,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衡量体系是多元的,一些地方政府对政策的理解显然有偏差,也不排除“选择性失明”的可能。
调控“问责”
如何防范“软执行”?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总负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国八条”提出,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的,有关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上海市民刘险峰对记者说,“问责官员”并不是新鲜词,但为何鲜有对房地产调控不力的官员和部门“问责”的先例?“问责”不光关系到百姓对政策实施的信心,还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不能仅停留于文件。
“问责不能浮于表面。在新一轮房价调控中,有关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问责机制。”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说,只有将“问责制”落实,才能避免调控措施被“架空”。
“当然,楼市调控不能把眼光全部盯着房价。”陈杰等专家表示,从长远看,更关键的是切实改善供给结构、规范市场秩序,特别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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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满月”
房价未见明显松动
进入3月底,距今年2月国内多个城市出台限购令已有一个月。记者发现,限购令实施以来,一些城市的新建住房和二手房均出现成交量下降现象,但房价未见松动。
从1月28日至2月28日,陆续有北京、上海、成都、青岛、济南等20多个城市出台地方限购令。虽然限购令在大多数城市只实施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但目前已在多个城市引起了明显的市场变化。来自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数据显示,从限购令出台一月后西安交易情况看,楼市成交量总体上出现明显下降趋势,购房者的置业积极性有所下降,楼市单周销量相比政策出台前下降75.03%。
不过,虽然不少城市的住房成交量下滑明显,但房价并未出现明显松动。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的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价格下降的只有8个城市,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的只有4个城市,部分城市住房价格同比持平。
一些等待购房者也发现,自己所在城市的房价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住房市场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博弈期,两种政策对房价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一段时间。
今年26岁的王冠生在济南市一家事业单位上班,月收入3000元。因身在外地的父母催促,王冠生从春节后就一直在寻找合适价位的楼盘,但他发现,济南市房价并未像他预期的那样因调控而下跌。“现在的房价仍在我的承受能力之外,还不知道房价何时才会下降。”王冠生说。
山东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顾问部副总监薄夫利认为,住房价格的松动必须以成交量变动为前提,只有交易量继续下滑,对房地产企业造成资金回笼的压力。“从今年的限购政策来看,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抑制投资型购房,将这部分泡沫挤出市场,这种成交量的下滑积累到了一定的幅度,就会影响到房价的变化,否则如果成交量依然很大,将谈不上价格松动。”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说:“限购令实施只有一个月的时间,现在还不能期待房价很快降下来,但是只要有效控制了市场成交量,同时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的市场供应,将对房价的松动起到积极的影响,不过这一影响到底如何,仍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据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