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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营运车辆税检捆绑引质疑 回应称年漏税过亿

2011年04月04日 03:25 来源:新京报

  税务部门在车管所设收费窗口;河南周口地税回应称旨在堵塞税收漏洞

  日前有网友发帖称,河南周口市对营运车辆年检和缴纳营业税挂钩,导致大量货车停运。记者调查后发现,河南省周口市对营运车辆“税检捆绑”的做法属实。

  网民质疑 车管所内收营业税违法

  网友“一个大车驾驶员”称:周口地税局强行收税,不交(营业税)就不让我们审验车辆。还有一位网友称:“问题是征得太多了,让货车车主没办法经营了。”

  车主李志强说:“不缴纳营业税交警不办年检。如果没有年检标志就上路,交警逮住了要罚款。”

  不少网友质疑“税检捆绑”做法,认为交警部门“先经车辆税收征收稽查窗口查验后才予以年检”做法不符规定,而税务部门在车管所设收费窗口也没有法律依据。

  记者在周口市车管所大厅内看到,《关于印发周口市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张贴在显要位置。其中明文规定:交警部门在办理车辆年检时,必须税检同步。先经车辆税收征收稽查窗口查验后才予年检,否则不予年检。

  地税回应 营运车辆一年漏税过亿

  记者了解到,网民反映的周口“税检捆绑”情况基本是属实的。从去年11月起,周口市就已对车辆税收实行“税检同步”的管理办法,即在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前,先查验完税情况,对未缴纳车船税或营业税的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办理车检手续。

  周口市有关部门认为,长期以来,周口市很大一部分营运车辆的车主没有主动缴纳税款。营运车辆“税检同步”的做法有效堵住了税收漏洞。今年1至3月份,周口市车辆税收同比增长203.26%,增加4368万元。

  周口市地税局局长华刚说,截至去年8月,周口市累计注册营运机动车辆20多万辆,总计应实现税款2.3亿元,而2010年仅实际征收税款1.2亿元,漏征1亿多元。

  至于收税标准,周口市地税局介绍,以核定吨位为20吨的货车为例,每月应缴纳营业税1300元。我们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并参照河南省内周边地市税收定额标准,制定出了上述标准。

  ■ 进展

  河南叫停“税检捆绑”

  河南省政府2006年出台的关于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文件中表示:继续采取税务、公安和交管部门“联合办公、税检同步、源泉控税、协同管理”的模式,加强对车辆税收的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船舶年审时,必须审验完税凭证。

  记者最新获悉: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4月1日发文称,将缴纳营运车辆营运税、车船税等作为办理车管业务必须的前置条件,并不合法,应立即停止。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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