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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跑,或是靠得更近 鲍勃·迪伦在北京

2011年04月08日 23:35 来源: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包涵 北京报道

   晚安北京

   要么把人吓跑,要么把人吸引得更近,50年以来,鲍勃·迪伦的音乐一直是这个样儿。这个惯例同样适用于北京。

   很多人纳闷他是怎么能把一首动听的歌,唱得旋律全无的。即使是《暴雨将至》和《瘦人民谣》这种你以为已经耳熟能详的作品,也别指望在他的即兴改编中立刻被辨认出来。

   要是为了看表演,或是听优美的音乐而来的人们肯定是要失望的。他歌曲的发展不是我们熟悉的套路,从大调转到小调可以毫无逻辑,由低音滑至高音也是说来就来,只要他高兴,一个调里装50个字也不是没可能的。说到词就更加自由了,他的歌词里充满了荒诞又不乏智慧的意象,没常规,没出口,随性所至,像一把火,把沿途够得着的一切烧得干干净净。

   如果他甜美又友好,可以温柔地靠岸,他就不是鲍勃·迪伦了。不屈从是他的标签,而且一坚持就是几十年,他对美感的建造基本都是在遵从内心的前提之下,所以每次变换风格,都显得游刃有余。

   工体里,这老头也没什么废话,上来就唱,非常自在,除了介绍乐队,从头缄默到尾。他的下面一片黑压压,你是谁他也不在乎,喜不喜欢他也没关系。最后一次返场唱完forever young,他跟他的帽子党乐手们一句客套话没有,默默地收拾完东西就退场了,任你再叫也不出来。

   迪伦对“被关注”这样一个事情的认知,早在他24岁住在伍德斯托克的时候就看透了。那时候名声已在他头上炸开,四面八方的朝圣者每天去他的家里拜访他,所有好奇的人都试图破门而入。他被奉为民权运动的旗手,示威者天天在他的房子外面呼唤他出来主持正义,他家的食品储藏室被流浪汉和奇装异服者洗劫一空。

   从这时起,他就成为商业规则的有力背叛者。在评价成名这件事时他说:“每个人都会通过各种方式获得荣誉,但没人思考过得到它意味着什么,好比你在街上朝酒吧里面望去,人们吃着聊着自由自在,可一旦你踏进来,一切就都结束了。”

   这样一个老头,在2011年的北京,用60年代的音效和台风传达着民谣的神韵,以70岁的高龄连唱17首歌,吉他、键盘、口琴轮番上阵,中途没有任何中断,你还能要求他什么呢?答案没飘就没飘吧,至少像一块滚石了,至少暴雨将至了,至少永远年轻了,够了。

  民歌、

  垮掉派与格思里

   讲迪伦的故事,要从他所有不爱提的事儿讲起,比如童年。

   迪伦出生的时候,二战正打得如火如荼。恐惧剥夺了一个孩子的快乐,1951年,他上学被教授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苏联人空袭的时候,怎样快速地躲到桌子下面。除了恐惧,犹太人的身份也让他品尝了孤独的滋味。这孤独后来为他创造了比沟通更为可靠的世界,在童年对窗凝望的孤独里,他牢固地扎根于自己的理想王国之中。

   上大学后,已经算玩儿了点乐器的迪伦,最爱去的地方不是教室,而是垮掉派们的聚会。在那里,他读金斯堡的诗,一种他前所未见的,带有一点预言式和迷幻色彩的诗的表达方式令他彻底着了道儿,他甚至开始跟他们一起吸毒。

   那些诗歌和垮掉派的生活方式,后来给了他另一种看世界的角度。很多人从这时起就给迪伦贴上了政治标签,可他那时只有十几岁,根本不懂什么叫政治,他一门儿心思想着另外一件事,并为它发疯,就是民歌。

   迪伦的民歌生涯是用一把电吉他换来的。更早的时候他就接触过乡村、布鲁斯和早期的摇滚,他上了大学在电台里听到那些哼哼唧唧的歌,立刻认定摇滚已经死亡,那些歌绝对不是他的菜。然后他用他的电吉他换回了一把民谣吉他,开始苦练黑人音乐,立志日后成为一名职业的民歌手。

   为了这个,他在驻唱时,给自己正式起名为鲍勃·迪伦。在这之前,他的本名一直是鲍比·齐默曼。他还想过用鲍勃·艾林来做艺名,可这听上去怎么都像一个二手车销售人员的名字。在那段没日没夜的苦练中,他甜美的民谣嗓渐渐发出了砂纸一样的声音。

   1960年,迪伦在自己的脖子上架起了一支口琴,因为这支口琴,他后来的民歌之王和天才词作家等称号都要先让位于“口琴艺术家”这一头衔。无论是在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还是在2011年的北京,他口琴发出的声响,都具备直抵人心的力量。

   那段时间,在迪伦身上还发生了一件事,就是他的精神偶像走进了他的生命中。那个人叫伍迪·格思里,一个真正的垮掉派民歌大师,他崇尚自由,并且只为农民和工人演唱。这位歌手在自传中对于自由乡村生活的描写,让迪伦神往。在苦练其民歌之后,迪伦再也不安于做母亲的犹太小乖乖,毅然放弃了已经开始了一年半的大学生活,独自去纽约寻梦。

   后来,在纽约的一家医院里,他终于见到他的偶像。在为偶像献歌一曲之后,身患绝症的格思里对迪伦说,孩子,你知道吗,你把我的歌唱得比我还像我。

  将民谣唱成一本书

   1961年的纽约,面对约翰·哈蒙德这个金牌制作人推过来的合同,迪伦看都没看就签了。

   “你父亲是干什么的?”“电工。”“你母亲呢?”“家庭主妇。”“你演奏哪种音乐?”“民谣。”“民谣是什么样的音乐?”“用手写下来的歌。”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宣传部的头儿努力想在迪伦身上发掘什么看点,可明显他失望了。

   当时迪伦的音乐是跟任何商业都搭不上边的,电台里播放的东西没有一个能跟他的创作合上拍,签他无疑等于冒险。但哈蒙德还是说:“如果你能集中并控制你的才华,就会一切顺利。”这对一个刚从小镇来到纽约,最大的愿望只是在哥伦比亚唱片门口站一站的孩子来说,简直神奇得像个编出来的故事。

   在美国民歌的重镇格林威治村,天才民歌手就像沙子一样多。鲍勃·迪伦这个20岁的孩子,长着一张稚气未脱的脸,调弦的时候还在讲着俏皮话,一张口却比一个历尽千帆的人还要沧桑。这令人们对他充满好奇。而哈蒙德一眼就相中并力排众议签下他的原因,则是他伴奏时表现出的出色口琴技艺。

   事实上,哥伦比亚帮迪伦做的第一张专辑只捞回个本儿,这让人们在背后都称迪伦为“哈蒙德找来的赔钱货”。但哈蒙德却在迪伦自己创作的两首歌曲中,看到这个年轻人的前途。当时,迪伦的长处是能把任何人的歌都唱出自己的味儿,但缺憾是他没法自己写歌。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开始了大量的思考和阅读。

   其实生活中的他敏感得像一个疯子,火车声、收音机声、钟声都是他的音乐,这些奇怪声响让他愉悦,给他安宁。闲着的时候他喜欢读诗集和一些名人传记,然后拿着吉他给爱伦·坡的诗配曲。

   后来他发现,如果想准确表达他感受世界的方式,唯有自己去创作歌词。他必须亲自去理解那些发生在他身边的事,让它超越语言,变成高于生活的歌。怎样才能用几段的内容将一首民谣唱成一本书?这类思考让他渐渐沉静下来。

   和思考一起沉静下来的,还有他的心。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曾经是迪伦的圣经,嬉皮士精神统治了他整个少年时光,可是到了纽约几个月后,这种“及时行乐”的精神变得不再能打动他了。他不再过分关注那些靠近他的陌生人和他们的动机。如果有什么是他想要的,那就是一个更强大的自我,这个自我可以让他竭力去理解生活里发生的事,然后摆脱它们,或者将它写进歌中。

   “幸福不在路上,幸福本身就是那条路。”这是他外婆的话,他记住了。

  别让我去代表谁的良心

   美国在改变。迪伦的成名史和成长史,都糅合在60年代美国社会的变化之中。

   1962年4月的一天,在格林尼治的一家咖啡馆里,聚会的年轻人在就激烈的政治问题发表完一通看法之后,各自陷入了沉默。迪伦在本子上写下一句话:你的沉默背叛了你。然后起身回家。因为这句话,世界上多了一首歌——《答案在风中飘》。

   一切仿佛是顺其自然的,迪伦从那时起进入创作佳境,直至巅峰。《时代变了》、《回到根源》、《迪伦的另一面》、《重返61号公路》……专辑一张接一张,迪伦的价值一次又一次被重估,四面八方的人们都赶来见他。他那些因为关心历史和政治所作的抗议歌曲,更被民权运动者广为宣传,连举行某些政治运动都会邀请他去唱歌。

   迪伦开始成为一代人的发声筒。即使当时红透半边天的披头士,见到他都要兴奋好一阵子。而就像他第一次跟披头士见面,就把大麻世界带给他们一样,他后来对列侬说的那句“你们的歌词空洞无物”,也深深地刺痛了列侬。他的歌影响了两个伟大的乐队,把列侬和滚石乐队的主唱贾格尔彻底从情情爱爱的题材中解脱出来,将视野投向更广阔的文化、社会层面。当然,跟列侬的那次会面,对迪伦也意义重大,第二天他就去店里租了一把电吉他,尝试为民谣插电。

   成名不断为他带来好处时,副作用也开始显现,而且愈演愈烈。

   迪伦在成长,他的意识也在改变,扩展。随着他戒掉毒瘾,结婚生子,他再也不想让自己卷入那些政治领袖被枪杀、示威者与军队的冲突、反金钱运动等是非之中。

   “生儿育女改变了我的生活,在我的家庭之外,没有什么能让我保持真正的兴趣。我开始用不同以往的眼光看待每一件事物。即使是肯尼迪被枪杀、马丁·路德金被枪杀,我也不是将他们看成被枪杀的领袖,而是更多地想到他们的家庭失去了父亲,将会遭遇怎样的创伤。”这是反映迪伦这一期间内心变化的一段重要剖白。

   他不再认可民谣音乐家之外的头衔,更不愿意别人一直说他是个抗议歌手,去无止境地解读他的歌词。他说他做的那些歌曲只是有些反叛,反叛是浪漫的,值得尊敬的,反叛对他来说更为响亮。可是公众不愿意听他这一套,仍旧把他当成话筒、发言人,甚至一代人的良心。昔日女友琼·贝兹也要他站出来接受挑战,做倡导者,领导正义运动。

   无论他把家搬到哪,媒体都能迅速找到他,然后依自己的意愿将他涂抹成一个无政府的主教,或是一个叛逆的佛陀。即使他站在耶路撒冷的墙下随便拍张生活照,见了报也会变成“迪伦成为犹太复国运动的支持者”。

   也许他曾经代表过一代人的声音,但他现在绝不再认同他和这代人的相似之处,迪伦最后放弃了对尽善尽美的追求,在艺术和生活之间选择了生活,而且是在30岁的年龄。

   从公众视野中消失的迪伦,终于可以陪孩子参加棒球比赛、野营和生日聚会,尽情感受家庭温暖了。

   70年代之后,迪伦保持着他的高产,并开始了他的巡回演出,偶尔还在电影中客串。当然,他还是没能幸免于那些迪伦研究者的监视。进入90年代,他的创作频率有所缓慢,并开始翻唱一些并不广为人知的歌曲。出了一本自传,发行了一张专辑。自传停留在《纽约时报》书籍排行榜长达19周,专辑登上了美国排行榜第一名。在此期间,因为他赋予摇滚深刻的人文内涵,还不止一次地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

   他曾经说:“我可以预见自己的未来——一个老演员在自己过去辉煌过的剧院外面,翻捡着垃圾桶。”

   事实证明,还不是这样,至少在他的70岁,还有一群东方人在深夜等着听他50年前的一首歌。

   神圣能不能被消费,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但放一个大师在你头上,你决不会是自由的跟强有力的。不管你是不是真的喜欢鲍勃·迪伦,听完他的演唱会决定继续靠近还是起身走人,只要你想起他时,他不是以一个导师,甚至一个大师的面目出现,而仅仅是作为一个人来纠缠着你的,他便不虚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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