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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名酒不过是千万吊灯的续集

2011年04月15日 05:21 来源:深圳商报

  □吴 江

  近日,有网民在互联网上贴出发票照片,称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几百万高档酒供私人支配,引发网民强烈关注。记者就此事采访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其新闻发言人证实2010年公司确实采购了数批酒,但称“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购进,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而相关知情人向记者透露,没听说也没见过公司出售这些高档酒,网曝所购酒部分是用于接待。(《深圳商报》4月14日报道)

  不难设想,作为中国最赚钱的垄断国企之一,如果非要让他们去畅饮二锅头,当然有辱人家的身价。所以,面对“百万名酒”的质疑,中石化方面并没有“犹抱琵琶半遮面”,而是承认得相当干脆坦率。尽管这批高档酒究竟是“非油品经营项目”,还是被用于“接待”,中石化的新闻发言人和内部知情人之间还存在着说法上的不一,但无论这批高档酒被用于何处,百万名酒的档次好歹是与中石化的地位相配,至少不至于让中石化显得太过掉价。2009年7月,媒体曾就“中石化大楼一盏1200万元的天价吊灯”事件进行过报道。从那时的“千万吊灯”到如今的“百万名酒”,中石化还真是始终保持着一贯的格调。

  不过,认为公司财大就一定要气粗,就一定要大笔花销才名副其实,本身恐怕恰是一种误区。事实上,公司在经济学伦理中的第一要义其实是对股东负责,既然如此,无论公司的收益是大是小,说白了其实都是股东的利益,至于如何花销,当然应该由股东说了算,而不能由经营管理层去越俎代庖。巴菲特在考察他的投资对象时,正是从股东的视角来评判,他绝对不会去入股管理层挥金如土的公司,因为他知道那样的话,他的投资将全部被这样的管理层挥霍或是直接进了他们的腰包,相反,当他获知富国银行的一位经理想在自己的办公室放几盆绿色植物,不得不自己掏钱购买时,则毫不犹豫地大笔持有这家公司的股份,而对富国银行的投资也的确让他赚了个盆满钵满。不难设想的是,一家舍得买“百万名酒”的公司,巴菲特想必会对这样的公司避而远之。我们当然不必苛求国有企业能够给予国人如同巴菲特那样高的投资回报率,但巴菲特的投资准则,显然应该在国有资产配置和国有企业管理评估中有所体现。

  从这个角度来看,作为国有企业的中石化,全体公众其实都是中石化事实上的股东和投资人,既然如此,让国民的资产保值增值当然应该是中石化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即便仅仅从投资人的视角来评判的话,中石化其实都不应该有“百万名酒”的格调和品味。只不过,既然国民股东们对“千万吊灯”都无可奈何,“百万名酒”这出续集迫不及待地上演,股东们怕是仍然只有当观众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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