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4月18日 14:35 来源:《董事会》
央企资产重组整合不应单纯是为了资产规模无限扩大和利润高增长,而应着眼于国有经济的经济社会效应提高与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应该及时对央企资产重组整合路径进行修正,并重新定位央企资产重组整合的目标
文/ 文宗瑜
据财政部2011年1月1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9 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央企实现利润11 301.9亿元,同比增长37.8%,再创新高。在某种意义上,央企资产重组整合不应单纯是为了资产规模无限扩大和利润高增长,而应着眼于国有经济的经济社会效应提高与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因此,应及时对央企资产重组整合路径进行修正,并重新定位央企资产重组整合的目标,推进并实施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央企资产重组整合。
四大重组整合模式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到目前为止的央企资产重组整合模式可归纳为四类。
央企之间相互划转而进行合并的资产重组整合模式。很长一段时间内,这是央企资产重组整合的主要模式之一,这种资产重组整合的风险小、成本低。
依托母体进行央企整体上市的资产重组整合模式。央企整体上市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央企借助其控股的上市公司以吸收合并或资产注入的方式实现经营性资产的整体上市;另一种是通过央企整体改制后首次公开发行的方式上市。由于各种原因,已经实现整体上市的央企仅有10余家。
设立国资管理公司而完成若干家央企合并的资产重组整合模式。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设立,对部分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整合重组的央企进行管理。类似国资管理公司或国资托管公司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为若干家央企的合并提供了依托平台,也成为央企的一种资产重组整合模式。
依赖地方政府支持而合并地方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整合模式。越来越多的央企把资产重组整合的触角延伸到地方国有企业。地方政府或迫于央企的强大经济实力及行政影响力,或出自央企资金注入及大项目落地的诱惑,主动把辖区内最大或较大的地方国企无偿划转给央企。这种划转形成了央企与地方国企的“央地同盟”关系。这种“央地同盟”的现象从最初的几个东部省份,逐步蔓延到河北、江西、甘肃、湖南、河南、安徽、重庆等十多个省市,并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的2009年达到顶峰。
无边界扩张渐生异化
无论是与国外的跨国公司比,还是与国内民营企业比,央企规模已经足够大、利润已经足够高,央企已经成为全世界最赚钱的企业。在某种意义上,央企资产重组整合继续推进,不可能再以规模与利润为导向,而要重视并强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央企资产重组整合的路径要修正,要通过控制央企资产规模过度扩张、央企利润过快增长,防止并抑制正在形成的三种“央企异化”态势。
防止央企无边界扩张所导致的“经济社会独立王国”态势。在追求大甚至世界最大的冲动驱使下,央企进行的合并往往是跨行业的,所重组的一些企业及资产与其主业无关,仅是扩张了自身的资产规模。资产规模几倍甚至几十倍扩张的央企,正在通过合并式的资产重组变成一个个“经济社会独立王国”。在这种“经济社会独立王国”中,建立了一些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联系的机构和设施,承担着产前产后服务和员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使员工的福利、待遇、社会地位等与央企以外的企业相比具有明显的特殊性。除此以外,有的央企还设立了若干非经营机构,从报纸杂志出版到网络宣传媒体,一应俱全。这种扩张态势与市场经济发展所要求的专业化、市场化不符,使得央企无法将主要资源聚集在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或环节上,无法形成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从而既不利于央企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也不利于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防止央企全面合并地方国企所导致的“国有经济级次失衡”态势。国有经济的协调发展要求国有经济的布局要合理、国有经济的级次要均衡,不仅中央层面有国有经济,而且允许并保证地方政府也要有一定数量的国有经济。然而,地方国有企业与央企对接并划转给央企,虽然直接而迅速地扩大了央企资产规模,却导致了地方国有企业迅速减少及地方国有经济的萎缩。从央企全面合并地方国企的结果及趋势看,不仅区县、地市两级的地方国有企业要全部消失,隶属省政府一级的国有企业也不会留下多少。如果国有企业及国有经济全部向中央政府集中,会导致严重的“国有经济级次失衡”。
防止央企进入非公经济发达领域所导致的“市场公平竞争失效”态势。“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是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的主要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国有经济进行战略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将国有经济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与关键领域,从而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但是,从央企扩张的范围看,央企“不为”的领域简直少之又少。央企不但把持着上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且对于那些非公经济发达的领域,只要是有利可图,都会不遗余力地进入。近年来,央企凭借与民企不平等的金融资源、土地资源、政策资源等资源优势,盲目扩大资产规模,不断越界,进入了一些本应依靠非公经济发挥作用的领域如房地产、食品、餐饮服务等行业。央企不遗余力进入非公经济发达领域,正在导致“市场公平竞争失效”的态势。
重新定位发展目标
央企实现利润的过快增长,程度不同地掩盖了正在形成的“央企异化”态势。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要中止央企的资产重组整合进程。进程要继续,但目标要重新定位。在某种意义上,央企通过资产重组整合的阶段已经结束,央企下一段的资产重组整合要从支持宏观调控、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进行目标定位。
央企资产重组整合要定位于弥补“市场失灵”或“市场调控失效”。中国国情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决定了很长一段时间内要保持一定比例的国有经济。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失灵”或“市场调控失效”是市场经济的常见现象,市场经济需要带有政府干预色彩的宏观调控。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持国有经济是有益的,可以使政府宏观调控更有效。央企作为国有经济的高端载体,其合并或新投资应该更多地瞄准那些无法通过市场竞争得以发展的领域,尤其是民营资本不愿进入或没有能力进入的领域,比如航天航空技术、青藏铁路、三峡工程等。无论是国资管理部门,还是央企自身,应关注如何通过资产重组整合来弥补“市场失灵”或“市场调控失效”。
央企资产重组整合要定位于抢占世界经济格局重新划分中的高端或空白地带。面对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世界经济格局重新划分,作为掌控国家经济命脉的央企,所进行的资产重组整合应定位于抢占国际高端市场或进入世界经济格局重新划分的空白地带,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从而使中国在这种世界经济格局分布中占据有利地位。
央企资产重组整合要定位于支持地方国企发展和民营企业的成长壮大。央企与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不单纯是竞争关系,而是协作及相互支持的关系。央企的主要竞争对手是跨国公司,而不是地方国企与民营企业。央企的做大做强,不是为了兼并地方国有企业,也不是为了限制民营企业的发展,而是要引导并支持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的成长壮大。从“国有经济级次均衡”的要求来看,央企应该支持地方国企的成长,使其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不是单纯地实施兼并,将地方企业划归央企;央企与民营企业虽然存在着所有制的区别,但利益是共同的,央企应对民营企业的成长壮大加以扶植,为民营企业发展留出空间。从国际竞争战略看,央企应通过资产重组整合,携手地方国企并联手民营企业与跨国公司进行充分竞争。
坚持市场化导向
无论是对央企资产重组整合的路径进行修正,还是对央企资产重组整合的目标重新定位,都应强调市场化导向。在某种意义上,央企资产重组整合要加快步伐并加大力度。但是,应该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央企资产重组步伐,加大央企资产重组整合力度。
部分央企应选择合并以外的国有资本退出模式。到目前为止的央企资产重组整合强调合并且把主要精力用在合并上。无论是央企合并央企,还是央企合并地方国有企业,目标都是为了实现资产规模更大。从央企已经完成及正在进行的合并案例看,一些被合并的央企或地方国企有利于合并方的资产规模扩大,却并不利于合并方的国际竞争力提升及产业升级。国有经济发展强调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央企的资产重组整合也要坚持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市场化导向要求不适合合并的央企,可以选择国有资本退出的模式。“舍不得卖”与“不愿意卖”央企的借口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舍不得卖”与“不愿意卖”央企的结果,就是用一部分央企的利润来弥补另一部分央企的亏损或损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取之央企而用之央企”的做法,似乎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选择合并以外的部分央企或少量央企进行出售的资产重组整合是符合市场化导向的。
建立央企资产重组整合的经济社会效应评价体系。央企资产重组整合既要有利于其自身竞争力提高,还要有利于促进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因此,央企的资产重组整合不应单纯为了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大,也不应单纯为了企业利润的快速增加,而应兼顾社会效应,强调经济效应与社会效应的结合。无论是国资管理部门,还是作为资产重组整合主体的央企,都要考虑如何就央企资产重组整合引入经济社会效应评价指标、建立经济效应评价指标体系,在推动央企通过资产重组整合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同时,实现社会效应的充分放大。
限制央企的无边界扩张及在国内的低端兼并收购。无边界扩张及对地方国企与民营企业的兼并,不仅不会提高央企的国际竞争力,甚至会拖累央企自身的正常发展。国资管理部门应对央企的并购行为进行限制,禁止央企在非主营业务以外进行兼并收购,引导并鼓励央企面向国际市场进行主营业务领域的兼并收购。除此之外,还应对央企在国内低端市场的并购进行限制,限制央企以划转方式合并地方国有企业,限制央企对充分竞争领域的民营企业进行收购。在某种意义上,如果央企把大多数正常经营的地方国企合并、把一些有一定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合并,不仅会进一步强化央企的垄断性,而且会大大扼杀市场经济的活力。
(作者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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