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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旭人:个税免征额拟升至3000元

2011年04月20日 10:39 来源:财新网

  主要目的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今日在全国人大表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据中新网消息,谢旭人今日(4月20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时作出上述表示。报道称,本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

  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草案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谢旭人表示,草案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的级距作了相应调整,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针对调整个人所得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他称,经测算,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初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财新记者 李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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