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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个税起征点低不低?

2011年04月22日 23:16 来源: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路晓丹 北京报道

   房价飞涨!油价飞涨!连方便面的价格都要飞涨!

   高CPI时代,“打工族”在抱怨物价过高之余,对个税起征点提高的期望也越来越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的消息披露后,微博(http://weibo.com)上一些网友发出失望之声。更有不少网友建议,个税起征点应该上调到8000-10000元,至少调整到5000元。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当下认为3000元个税起征点偏低的人群多集中在大中型城市,他们面临收入和生存成本都很高的问题,以至于3000元的起征点依然使得个税成为生活中较大的负担。但是就全国收入水平来讲,3000元的起征点标准还是相对合理的。当讨论到能否对征税实行地区差异的税基时,专家普遍认为不同税基的标准很难衡量,同时也容易造成监管漏洞,缺乏可行性。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政文认为:“个税起征点调整的初衷是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从中国国情来看,3000元作为起征点相对是比较合理的。除了起征点,大家应该关注此次个税改革对于税率结构的调整。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这个调整对于中低收入人群少纳税更具有保障意义。”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收研究所负责人王俊表示:“起征点是3000元还是5000元并不重要,个税改革应该更多地考量到对于税基的改革。目前个税征收的税基主要还是工资薪金,因此绝大多数征税对象是单纯靠工资生活的中低收入人群。对通过劳务所得或是资本投资获得高收入的人群,当前承担的税负并不大。我认为改革更应着重于税基的改革,真正做到向高收入人群多征税,对中低收入人群少征税。”

   近期,一项关于“个税起征点挂钩房价是否合理”的调查引起广泛讨论。在参与调查的3000余名白领中,37.7%的人认为这个说法很有道理,因为现在大城市中房价飙升,已经远远超过中小城市,生活压力很大;25.3%的人认为这种说法操作难度太大,并不现实;24.1%的人认为这种说法尽管不现实,但是值得借鉴。

   专家认为该方法缺乏可行性,不过广大网友希望税负减轻的愿望之强烈,由此同样可见一斑。

   施政文说:“房地产在中国是一个不成熟的投资市场,并不能代表整个物价水平的上涨,而且起伏很大,个税起征点挂钩房价缺乏基础。”他指出:“目前,我国个税对住房成本的税前扣除,是通过扣除公积金的方式进行的,这个方法虽然简单,但是并不完善;更加科学的方法是将购房的贷款成本和租房的租金成本在税前扣除,不过这需要更加完善的监管来保障制度的运行。”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研究总监张大伟则指出:“个税起征点挂钩房价明显缺乏可行性。一个地区的房价怎么计算,是否把保障房等公共品考量在内都需要论证。同时,税基的地区差异,也会带来管理漏洞,造成人为改变纳税地点套取税收优惠等行为。”他认为,考虑到住房成本对于收入的影响,个税征收可以参考美国的退税制度,在完成纳税后,依据一定的原则对纳税人因为房贷、租金等因素引起的税收隐性增加额进行退税。

   对于个税起征点,施政文认为,更加科学的方法是效仿德国,实行“税收指数化动态调整”,将个税起征点直接挂钩CPI,根据CPI变化幅度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更加精密的税收制度必然能够带来更加精准的调控,但是更加精密的税收制度必然也需要更加规范的监管体系。在物价飞涨的年代,除了减税,恐怕加薪也应该提上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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