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4月27日 07: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昨天,2011年中国慈善排行榜发布,曹德旺(大屏幕画面左二)成为年度首善。本报记者王海欣摄
昨天,2011年中国慈善排行榜在京揭晓,2010年捐赠10亿多元的企业家曹德旺获得中国“首善”称号,连续3年在慈善排行榜中获奖的企业家陈光标(微博(http://weibo.com))此次无缘排行榜。中国慈善排行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入选名单是以能核实到的捐赠数额进行排名,而陈光标捐赠的现金比较多,没有发票,核实到的捐赠额没有别人多。
173位慈善家上榜
中国慈善排行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上榜的慈善家共有173位,合计捐赠74.28亿元(不含物品捐赠),上榜慈善企业共707家,合计捐赠116.07亿元(不含物品捐赠)。其中,企业家曹德旺因捐赠10.28亿元名列榜首,获得年度中国首善称号。
据介绍,此次慈善榜包括3个榜单,包括针对个人捐赠的中国慈善家排行榜、针对企业捐赠的企业捐赠排行榜,以及明星慈善榜。其中,前两个榜单的入围条件均是年度捐赠100万元(含100万)以上,明星慈善榜此次上榜明星有100位,赵薇、林心如等榜上有名。
地产业成捐赠主力
慈善排行榜显示,2010年度捐赠过亿的企业达23家,创历史新高,捐赠总额超54亿元,曹德旺、黄如论等16人捐赠均过亿。
从行业分布来看,上榜企业中有89个来自地产业,榜单排名前10的企业中也有来自地产业,地产业在2010年的捐赠占了所有捐赠企业的16%。但烟草行业的捐赠不足0.3%。
“房地产一直被认为是暴利产业,房地产商的大量捐赠,也说明他们正在努力改变社会形象。”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多公益机构明确表示拒收烟草行业的捐赠,这一定程度上也打击了他们捐赠的积极性。
北京企业高居榜首
从区域特点来看,今年的榜单上,北京地区的企业捐赠总额再次高居榜首。24家捐赠过亿元的企业中,有8家企业的总部位于北京。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由于北京作为首都,企业数量、规模都比其他省市有优势,同时北京也有良好的慈善氛围。
但福建省获评“捐赠最慷慨”的省份,其GDP在全国处于十几位,但福建的企业家捐赠总额和企业家总数分别占据第一、第二位。
医疗卫生成新热点
据介绍,2010年是近20年来仅次于2008年的第二个重灾年份,因此去年的捐赠大部分流向救灾领域。其次是教育领域,全部捐款额中,有1/5投向了教育,教育也一直是过去10年里捐赠的重点。
不过,从去年的慈善捐赠榜单来看,医疗卫生业正成为公益事业新的捐赠热点,去年数笔医院捐赠就是投入在农村医疗卫生领域。
■新老首善
>>陈光标
捐现金没发票评选时“吃亏”
记者注意到,曾在2008年和2010年两度获得“中国首善”称号、2009年获得中国慈善排行榜特意为其设立奖项——“最具号召力的中国慈善家”称号的企业家陈光标,此次并未出现在排行榜的获奖名单中。但陈光标的高调慈善近年来引发很多争议。
中国慈善排行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并非刻意回避对陈光标的评选,不论高调或低调行善,
慈善排行榜都会纳入评选范围。“但最终能否上榜要由能核实到的捐赠数据说话,根据捐赠发票或者政府提供的捐赠证明来逐一核实。”
“可能陈光标捐赠的现金比较多,他没有发票,我们很难核证其捐赠的具体额度,最终工作人员能核实到的陈光标捐赠额并没有其他人多,因此就没有上榜。”这名负责人说,不论高调或低调行善,慈善排行榜都会纳入评选范围。
>>曹德旺
希望国人宽容对待高调慈善
对于“首善”称号,曹德旺表示,自己对排名一点兴趣也没有,而且那只是代表以往的捐赠,“我捐款不是为了上榜,我想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一件事”。
对于陈光标的高调慈善,曹德旺表示,“中国人不要太为难陈光标,即使他做得夸张一些、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也是可以谅解的,毕竟他做了一些事情,也捐了那么多的钱”。他说自己非常佩服陈光标,“他
的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我捐1亿他捐1000万,他都比我伟大,因为我的公司是上市公司,而他的不是,他的每一笔捐款都是做工程一分一分赚来的”。
“我不是在为陈光标说话。”曹德旺说,首善也好、中善也好、下善也好,都是为了国家的进步和民族的兴旺,都在做同样一件事情。他认为,国人应该坚定自己的信心,相信世界上还是有真善美、还是有真情的。
■立法进程
“慈善”如何界定成慈善法起草难点
昨天,中国社科院等单位共同发布《2011慈善蓝皮书》。民政部相关负责人称,全国人大已经将《慈善事业法》列入二档立法计划(一档项目力争年内完成,二档项目需抓紧工作、适时提出),全国人大法工委已提前介入慈善法立法工作。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慈善的定义在立法中存在争议,也是慈善法起草过程中的一个难点。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法司处长朱卫国表示,慈善法需要研究的问题主要包括慈善的概念界定、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志愿服务、慈善信托、慈善税收制度、慈善的公信力和透明度等问题。他认为,如何对慈善的概念进行准确定义是慈善法起草过程中的一个难点。
朱卫国介绍,民政部门倾向于将慈善定义为自愿、无偿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行为,但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多数意见认为,对慈善的定义应作出广义的界定。
朱卫国说,目前在慈善的范围界定问题上,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慈善如何与公益进行区别。“慈善就是民间公益,民间公益就是慈善。”朱卫国认为,政府做的事情都是公益,但政府不能做慈善,慈善的主体应是民而不是官,因此慈善法应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等在慈善事业中的分工。
朱卫国透露,关于慈善法中是否规定慈善志愿服务的内容,目前也存在较大的争议。
据介绍,《慈善法》起草工作于2005年启动,经民政部起草小组数易其稿。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慈善和社会捐助处处长郑远长昨日介绍,目前,全国人大已经将《慈善事业法》列入二档立法计划,人大法工委已经提前介入慈善法立法工作,有利于慈善法的出台和实施,但《慈善法》何时能够出台目前仍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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