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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耘在非遗的田野上

2011年05月04日 16:57 来源:《中国商界》杂志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概述

  文/武鸣

  山西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文化遗产十分丰富。除了广为人们所熟知的价值丰厚的大量文物外,我们还拥有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口头传说、礼仪节庆和手工技艺等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弥足珍贵,为世人所瞩目,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近年来,在文化部、山西省委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正顺利实施

  普查工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文化部2005年6月关于在全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部署,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有序推进。三年多来,我们按照“试点先行,取得经验,由点到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宣传、动员、培训、田野调查、建立数据库等多项工作,确保了普查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这次普查,直接参与人员约80万人,通过各种媒体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群众约1000万人,普查真正成为了一个社会性的大行动。普查遍及全省所有119个县(市、区)和1198个乡镇,足迹遍及全省2.8万多个村庄。共搜集线索20.5万条,采录信息8.23万条,发现重大项目135条,采访并登记了传承人8.8万人,拍摄照片21.3万张,拍摄视频资料3091小时,录制音频资料3366小时。

  通过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普查,建立了全省普查数据库;通过普查,收获了翅果油熬制技艺、灵丘制针、蒋村苎(zhu)麻纸制作技艺、临猗故事戏等一批重大新发现项目。

  我省“非遗”普查的成绩受到文化部的肯定,《中国文化报》分别以《三晋“非遗”宝藏令人兴奋》《发现一个藏着的山西》《山西 “非遗”普查十大发现》为题目,以头版头条和一个版面的篇幅报道了我省普查的经验和成果,受到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和认可。

  名录体系基本建立保护管理工作卓有成效

  名录体系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国务院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8项中,我省有32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147项中,我省有64项,两批共计96项,涉及保护单位102个。我省还公布了两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3项,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67项,共计300项。此外,有市级项目593项,县级项目907项。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已建立。

  在各级项目特别是国家级项目的保护中,我们坚持落实既定的保护措施,保证各级经费落实到位。采取了培养传承人、整理出版成果、加强专家指导、立足田野调查、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非遗”保护水平、广泛开展宣传展示等各种措施加强传承保护。如:出版了《山西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和《山西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访谈录》等图书;通过摄像、录音、录像、数据库等手段对项目进行了更丰富、更有效的记录保护和宣传介绍;整理了广灵秧歌、祁太秧歌、二人台等项目的数百个剧本和曲谱;扶持左权县、河曲县、太谷县新建了民歌小花戏和二人台活动基地;通过国家、个人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了木版年画博物馆、中阳剪纸陈列室、孝义皮影博物馆等。

  全面实施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工作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掌握并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在文化部开展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命名工作中,我省积极申报参与,前后两批共72名被公布为国家级传承人。为了规范省级传承人的评选与管理工作,我省制定并出台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对省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义务和资助等做出了规定。文化厅依此办法,命名公布了两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228名,进一步扩大了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队伍。各市县也纷纷命名和公布各级代表性传承人。

  对已经认定公布的代表性传承人,我省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采取了多种方式对他们的传习活动予以支持,比如通过发放养老金或生活补贴等方式改善其生活、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帮助他们组织开展各种研讨、展示、宣传、传播活动;将传承人的技艺真实地拍摄记录下来,有计划地征集并保护好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建立代表性传承人的档案等等。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稳步推进保护能力全面提升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在“十一五”期间确定10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2007年,我省成立了山西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调研立项领导组、专家组,专家组最初拟定了“河东文化生态保护区”“晋南戏曲文化生态保护区”“五台山佛教音乐文化生态保护区”“上党神话传说文化生态保护区”“晋西北民歌文化生态保护区”“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等6个文化生态保护区。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论证、比较,最终确定“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参加申报第一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009年10月28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专家在京召开《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论证会,与会专家认为,《纲要》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相关精神,具有可行性,通过论证。《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的通过是我省文化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将进入整体、活态保护的新阶段。它将再现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依并存,并与人们的生活生产紧密相关,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

  非遗展示和传习基地等延伸性保护展开

  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等基础设施承担着收藏、展示、研究、传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职能,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场所。各市县积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兴建了一批多种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目前全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40余处、传习所(个人工作室)200余个,大部分为项目保护单位自建,如东湖老陈醋生产展示区、晋商文化的各类博物馆等,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也促进了文化、旅游、经济的发展。此外,2009年4月份,我省公布了首批15个山西省民族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这些地方特色浓郁、活动丰富多彩、节日氛围浓厚的示范地有效地带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非遗保护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

  开展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展示活动,尤其以“文化遗产日”的活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亮点。从2006年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开始,每年的“遗产日”各级文化部门均开展大型的宣传活动。我省积极参与国家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活动,2006年参加在北京举办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2007年在北京举办山西省稀有小剧种专场展演活动;2008年在北京举办山西省民间器乐专场演出。2009年元宵节期间参加了在北京农展馆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技艺大展。2009年“文化遗产日”期间,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共同举办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系列活动”,本次大展集中展出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0余项,实物8000余件,50多位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现场展示各自绝技,内容涉及古籍善本修复技艺、织绣缝纫、木作技艺、铜作技艺、雕镌技艺、传统中医药、彩扎技艺、塑作技艺、文房四宝、陶艺、传统酿制技艺等,我省一大批老字号企业和项目也在展区亮相。在为期5天的展览中,传承人展示和现场制作的各类民间艺术品被观众抢购一空,现场销售达500万元,观展总人数逾8万人次。此次大展是我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规模最大、种类最全、内容最为丰富的一次传统技艺大展示。

  此外,各地常年在媒体开辟专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保护的重要意义,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

  扩展阅读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长远规划

  1、启动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普及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文化遗产日”宣传教育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示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讲座。

  2、继续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保护体系。

  3、继续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项目传承人保护体系。

  4、全省规划建设4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根祖文化生态保护区、上党文化生态保护区、佛教与边塞文化生态保护区。

  5、建设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传习基地(传习所):五台山佛乐展示中心传习基地、山西阳城生铁冶铸技艺传习所、平遥推光漆制作技艺传习基地、寿阳爱社传习场所、广誉远中药传习基地、山西琉璃制造传习所、上党堆锦艺术传习基地、交城滩羊皮鞣制工艺传习所。

  6、筹建10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博物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博物馆、晋商文化博物馆、戏曲文化博物馆、酒文化博物馆、醋文化展示馆、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古戏台博物馆、特色农耕文化博物馆、三晋名人文化博物馆、河汾民俗文化博物馆。

  7、整理、出版10个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文献。

  8、建设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公园:大同煤炭文化主题公园、雁门古战场文化主题公园、临汾根祖文化主题公园、河东盐池文化主题公园、太行抗战文化主题公园、上党文化主题公园。

  9、实施8个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链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业链开发、三晋传统手工技艺产业链开发、三晋传统饮食文化产业链综合开发、山西鼓乐文化产业链开发、山西民间文学产业链开发、孝义皮影木偶产业链综合开发、民俗文化产品产业链开发、传统竞技产业链开发。

  10、制定出台1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法规和政策:《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山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已出台)、《山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已出台)、《山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扶持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山西省省级项目传承人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节日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民间艺术之乡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开发和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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