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5日 03:31 来源:郑州晚报
以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发展
2007年以来,国务院民族政策检查团先后两次莅临我市检查民族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市民委先后受到国家、省、市三级表彰60多次,其中2009年被授予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获得全省落实统一战线十件实事先进单位、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宗教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扶贫开发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杨郑安主任作为获奖单位代表参加了2009年9月29日在北京举行的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参加了国庆阅兵大典,在2009年11月17日召开的河南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作为模范个人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荣誉榜
核心提示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认真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一手抓团结稳定,一手抓发展进步,努力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郑州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受到了国务院检查组、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民族宗教工作抓住新机遇、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一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杨郑安表示,今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拼搏,务实创新,为建设郑州都市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作出新的贡献。晚报记者 裴蕾 文/图
机遇篇
47个少数民族成分遍居全市,五大宗教和谐共存
郑州,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城市,全市现有47个少数民族成分,人口16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2%。少数民族人口在万人以上的县(市)区有5个,千人以上的乡(镇、办)有50个,少数民族村85个。全市在郑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相对集中分布在260多所各级各类学校。全市现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5种宗教,共有宗教活动场所497处,信教群众60多万人,宗教教职人员1382人,宗教团体34个。
杨郑安主任介绍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呈现出了六大特点:一是少数民族人口绝对数虽然较少,但民族成分较多,55个少数民族中我市有47个,其中回族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0%以上。二是少数民族从业人员构成复杂,居住较为分散,但民族意识相对较强。三是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打破了城乡界限和区域界限,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深入,来自新疆、甘肃、青海、四川等省(自治区)的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数呈逐年增多趋势,需要不断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管理和服务。四是具有宗教意识、宗教观点、宗教趋向和宗教体验的人数不断增多,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人数增多。五是宗教信徒结构出现较大变化,中青年信教人数越来越多,信徒平均文化程度逐步提高,城乡信徒分布“一头沉”的格局逐渐被打破,城市信徒人数增多,信徒职业分布更加广泛。六是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在整个民族宗教工作中的分量越来越重,作为省会城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日益凸显。
郑州都市区建设为民族宗教工作带来发展新机遇
值得关注的是,201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大战略,并在2011年3月14日被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市委、市政府提出并大力实施郑州都市区建设,目标是将郑州建设成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和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
杨郑安主任介绍,正是这一系列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也为我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通过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将有利于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凝聚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共同致力于科学发展;有利于发挥优秀民族宗教文化的独特优势,服务于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大局。”
“有为才能有位。”面对建设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这一系列重大课题,需要我们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正确定位部门职能,需要我们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深入思考。只有主动融入、准确把握、科学定位,我们才能有所作为,才能更加自觉有效地融入大局、服务全局。
市领导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寄予厚望
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
2010年7月22日,在全市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上,连书记明确提出:招商引资促发展、团结和谐保稳定。
同日,在市民委呈报的工作报告上,连书记批示“郑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艰巨,近几年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望再接再厉,努力使各项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寄予厚望。
在2011年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连书记提出“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四个基础”,即思想基础、物质基础、群众基础、制度基础。
连书记的这些指示精神,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我们做好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明确了方向,也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思路篇
机遇并不常有,机遇来之不易,机遇稍纵即逝。
杨郑安主任表示,面对发展机遇,如果我们不思进取、麻痹懈怠,就会错失良机,坐困愁城。
因此,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新跃升”的发展思路。
思想先行,广泛宣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统计显示,市民委坚持开展大规模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活动,连续5年制定并实施了“五万人培训计划”,针对170多个乡镇办的分管领导、85个民族村和周边200多个汉族村“两委”班子的书记、村主任、村治保主任、村会计,以及五大宗教497处活动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分别进行培训,每期人数均在600人以上。截至目前,已连续举办了36期。
培训中,市民委主任杨郑安亲自备课、授课,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实践深入浅出地讲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得到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广泛赞誉。这些培训规模之大,人员之多,范围之广,效果之好,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历史上都是空前的。通过培训,强化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素质,提高了基层组织化解矛盾、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了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爱国守法的自觉性。
服务至上,想方设法为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迁,一些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同样也困扰着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
如何为他们解忧?市民委每年针对少数民族农民工和少数民族贫困村群众举办各种类型的技能培训班20多期,培训人员2800多人次,提高了他们的就业创业致富能力。
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提供支持和帮助。对城市少数民族在劳动就业、住房保障、职业培训、子女入学、老龄服务、法律援助、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给予积极的引导和切实的帮助,建立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档案,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定期走访座谈,举办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营商户培训班,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解决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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