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5日 09:43 来源:中国经营网
地方政府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三公”经费(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财政公开再次被中央政府推上前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5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推进财政预算公开的工作。
根据会议要求,中央及地方财政预算公开将更加透明,覆盖面也更广,其中“三公经费”(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成为需重点公开的项目。
中央各部门要公布三公经费
据京华时报报道,会议强调,要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要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等。
目前,多家中央部委中,只有科技部公布了“三公”经费预算。科技部预算显示,2011年其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预算为4018.72万元。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药监局等多家部委均未公开本部门2011年的“三公”预算。
地方须比照中央公开“三公”支出
会议指出,要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财政预算说明要通俗易懂
要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并与预决算同时公开。
观点:公开“三公”支出只是第一步
广州日报文章称,中央各部门“三公”消费要公开,地方及其部门的“三公”消费也不能例外。把地方“三公”经费晒明白,这也是公众最关心的。然而,之前有不少地方以“没有先例,内容太敏感,涉及国家秘密不便公开”等各种借口,迟迟不愿公开“三公”经费。因而此次把地方“三公”消费纳入到财政公开范围,让公众的期待有了着落。
然而,地方公开“三公”支出要真正让老百姓看得明白,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落实。也就是说,地方公开“三公”经费只是迈出了财政公开的第一步,接下来还有很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
编辑 袁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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