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5日 13:27 来源:《中关村》
2001年至2008年,国有企业没有盈利,平均的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6.2%。
文 关村(北京)
前些时日,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提供一份报告——《国有经济的性质表现与改革》,“从账面财务数据中还原企业的真实成本,并对政府补贴和因行政垄断所致的超额利润予以扣除,从而测算国有企业的真实绩效”,结论是:“2001年至2008年,国有企业没有盈利,平均的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6.2%。”主要原因,一是国家财政用于国企亏损补贴达到了3652亿元。诸如,2007年到2009年,在“看上去很美”的央企整体巨额利润数字中,中石油和中石化仍然获得共77亿元的补贴;2008年到2009年,2家航空企业、5家电力集团和2家电网公司共获国资委注入资金约160亿元。二是在融资成本方面获得“共和国长子”的特殊待遇。若按照民企的利率水平计算国企,2001年到2008年利息支付差额共计约为28469亿元,占国企及其控股企业名义净利润总额的84%。三是“双轨制”下的土地成本让国企得天独厚,资源税也较低,特权襄助抬高了盈利机遇。
一石激起千层浪,央企“啃老”留存利润过多,遭遇媒体诟病,国人愕然。国企利润到底是“真金白银”,还是“一地鸡毛”?又引起有话语权的媒体和体制内的官员出来说明澄清。
“国资网”当仁不让,称“哗众取宠的说法有污学者的风范”,于是逐条予以驳斥。一是“利息之说”。“银行的本质是嫌贫爱富,现实中就是银行追着好企业送贷款”,“对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一些项目,还会安排一些财政贴息,实现产业引导,世界上任何银行、任何国家都有这样的制度安排”。二是“地租之说”。市场经济中,土地价格是有差别的,同样存在一个优惠问题。土地价格一般由政府掌控,有利于区域发展,就可获得优惠。区域是有自身利益的,对国企的改革是“只求所在,不求所有”。一言以蔽之,给国有企业的优惠不能算作补贴。三是“资源税之说”。企业经营是有门槛的,门槛高低往往是由国家或当地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调整是政府所为,应有期限,不可随行就市,以保持政府行为和法规规章的严肃性。不难看出,这“三说”的骨子里有亲疏之别,“看得见的手”要约束“看不见的手”,政府的权力至高无上。经济领域的“出身论”一时还很有市场,内外有别,贫富差距决定国民待遇,“嫌贫爱富”理所当然。
新上任的国资委主任王勇毕竟是体制内的“高官”,针对坊间对央企利润留存过多的声音,予以耐心解释。他先是大讲“央企每年上缴税收是1万多亿元、每年增长20%,这是央企的最大贡献!接着,掰着指头细算,最终把老百姓脑海中的1万亿元,化解为只剩下2000多亿元。这些钱,还要养1200多万职工、700多万农民工和600多万离退休工人,还要承担历史遗留下来的诸多问题。“多乎哉,不多也。”这就是结论。
“治大国若烹小鲜”,偌大的国家,没有一个好管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头来只能是一头雾水,一地鸡毛,剪不断,理还乱,让老百姓这名义上的“主人”,被大管家蒙在鼓里。窃以为,何妨多请些会算账的先生——让体制外的“民间机构”单独统计,官算民算,各自独立,分头计算,统一呈报国务院,比照研究,务实求真,得出一个令民众信服的结论。此法还可以抑制“数字出高官”的乱象发生。前总理朱镕基曾发出“财务不做假账”的呼吁振聋发聩,同样适用于今日国企的利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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