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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五大举措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1年05月06日 07:48 来源:经济日报

  编者按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十二五”时期,国家确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600万套,其中今年建设1000万套。各地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河北今年承担了38万套建设任务,比去年建设量增加了一倍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河北省政府提出2011年工作目标:“一个确保、两个力争”,即确保中央下达的38万套建设任务提前完成,力争超额完成、力争全国领先。“四位一体”的全新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体系和五措并举的行动方案,进一步推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健康发展。

  “住房保障与医疗保障、劳动保障一样,是百姓的‘生命线’。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2011年的工作目标是‘一个确保、两个力争’,即确保中央下达的38万套建设任务提前完成,力争超额完成、力争全国领先。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拿出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并确保工作有效落实至关重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说。

  据介绍,河北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矛盾突出,今年国家下达的38万套任务,比去年多一倍以上,压力可想而知。朱正举认为,保障性住房,事关民生大计,做得越早,群众得到的实惠就越早。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构建起由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导,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组成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确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5万套,其他保障性住房27.5万套以上的具体目标,并将任务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规定在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第四季度,谋划好明年项目并力争开工一批。争取年内开工45万套以上,竣工25万套以上。

  点供式直拨保用地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河北省提出,各级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报、单列,优先供应,应保尽保。省政府确定在今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7000亩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要求,对于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不落实的地方,一律停办其商业开发土地供应手续,不得进行土地“招拍挂”。

  为保障项目落地,河北省提出,省级预留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土地指标将根据全省建设计划及各市、县(市)建设任务规模、规划选址、立项手续等,按照统一规定的比例,直接下达至项目。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应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公租房、廉租户和棚改房建设用地要按规定实行行政划拨。目前,河北11个设区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已经落实11937亩。

  在采访中,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原来搞保障性住房建设,最愁的就是用地指标落实,如今省里设立的规定促使我们在全市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一票否决制,由市监察局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和影响项目审批进程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还设立奖励资金,对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重奖。建立了周调度、旬通报、月督查制度,及时进行督导调度。仅用了10天就解决了所有项目占地问题。”

  多渠道筹融保投资

  资金筹措是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遇到的共同问题。面对保障房建设这项硬任务,河北需要投入604亿元资金。为了突破这个瓶颈,河北提出了多渠道投资融资方案,即在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同时,采取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推行政企共建和BOT、BT模式进行保障性住房开发;同时辅以多元化产权政策,支持开发区、产业园区、企业、单位建设,优先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

  在这个政策框架下,省里确定各级政府筹集资金224亿元,通过市场机制筹集资金380亿元,政府优先保障“公租房”上的融投资方案。在具体落实中,河北省政府确定了一个标准:在综合考虑中央财政安排的基础上,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省级补助资金将不低于中央补助额度,预算安排不足部分通过省投融资平台解决。

  全方位挖潜保房源

  在河北省《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记者看到这样一条:“按比例强制配建保障性住房。”朱正举对这一意见进行了这样的解释:所谓“配建”就是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并在规划和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强制性体现在开发商从参与土地“招拍挂”开始,必须要安排10%的保障房配套。未按规定落实配建的项目,不得进行土地出让,不得办理规划、施工、预售许可等手续,违者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同时还严格了奖惩和问责,建立通报、调度、督查、考核、约谈制度,对政策不落实、建设进度慢的,进行督导谈话或由当地政府写出专题检查报告。这项政策的实施,既增加了保障房房源,实现了保障房在商品房建设中配套推进,又避免了保障性住房过于集中。《实施意见》同时要求,要多方式筹措公租房房源,以新建为主,同时采取改建、购买和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公租房。对当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各类在租、空置房源及集体宿舍进行排查摸底、统计建档。按照谁有产权谁受益的原则,将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发挥既有房源的公共属性和租赁作用。

  邯郸在进行商品房开发中,把保障性住房配建列入招标程序,当商品房建成的同时,保障性住房也必须交付使用,这种同步建设的方法既解决了困难群体的现实需求,也避免了贫困人口过于集中带来的不利因素;石家庄市则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由政府出资或补贴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2年至5年。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场价租金的70%左右。租赁期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由租户自己负担。

  终身追究责任制保质量

  保障性住房建设,既要保证低收入人群的居住品质,又要严格控制建设成本,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对于这样一个难题,没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是根本无法落实的。今年3月3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提出,要高度重视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河北省采取的方法同样是工程质量终身追究责任制。河北省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省里建设保障性住房工程,必须确定由具备住房建设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并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和终身负责。因此,从今年6月1日起,省区域内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对于谁投资、谁施工、谁监管都要有明确标定。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书记李勇侠说,加强监管就是惟一出路。为此,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检查考评制度,成立专家考评小组,制定了《廉租房建设检查评比细则》,坚持每周一次检查、每半月专家巡查、每月底全面检查排名,对检查评比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进行约谈,甚至取消施工资格。

  秦皇岛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住房建设材料选择是第一道关口,我们的原则是以经济和耐用并重为标准。大厂家、大品牌、性价比高、市场占有率大是保障房建设材料择取的原则,因此在招标中就确定了用料标准。另一大原则就是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产品,从大到钢筋、水泥,小到瓷砖、开关和水龙头,都要一样样地进行比对,一点点地计算,使得保障性住房真正做到价廉物美。

  军令状管理保工期

  河北建设保障性住房最后一项措施就是工期保障。河北省副省长宋恩华代表省政府与河北11个设区市及有关部门签下“军令状”:4月15日前,所有项目完成土地使用手续审批;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第四季度,谋划好明年项目并力争开工一批。争取年内开工45万套以上,竣工25万套以上。河北11个设区市迅速对省里下达的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与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其中秦皇岛、唐山、廊坊、邢台和邯郸5个市在省定目标基础上,按照超额20%的计划分解下达任务。截至目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已落实项目676个、占今年责任目标的88.2%。其中,承德、秦皇岛、廊坊、唐山4个市落实项目已超过省定责任目标,而秦皇岛、唐山、廊坊、沧州4市开工套数超过省定责任目标的25%。

  秦皇岛市市长朱浩文介绍说,今年,秦皇岛市确定的目标是新建廉租房1600套,经济适用房2300套,使人均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与此同时,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200套,以解决满足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要。

  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郭峰说,今年全市住房保障范围将从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大规模建设公租房和限价房。在省下达任务的基础上,廊坊市又上调20%,计划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525套,新建限价商品房3720套,新增廉租住房补贴1740户,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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