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9日 00: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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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调到5000元,个税就没有存在意义了
学界:严重低估了城镇职工的消费支出
民众:工薪阶层收入低支出高,调高起征点意义不大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被详细披露后,不少学术界、媒体、公众纷纷指出,根据目前的通胀水平,这一幅度“明显偏低”。公众普遍发问:3000元的免征额是否仍偏低?月收入7500元以上能否就算“高收入”?
多位学界专家建议,免征额应至少提高至每月5000元。但财政部也曾表示,个税免征额若上调到5000元,则只有3%的人纳税,这个税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
专家则普遍认为,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以“劫富济贫”为立法初衷和主要功能开征的一个税种。“其实个税存在的意义并不是要让多数人纳税,而正是要让少数富人多纳税,这才是其真正的意义所在。”
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对外表示,本次个税免征额的确定方法,综合考虑了个人生计支出、消费物价和赡养人数,是一个不分纳税人差异进行平均扣除的标准。
专家认为,这种做法虽便于征管,但严重低估了城镇职工负担的消费支出。学者赵晓表示,在医疗、教育改革尚不到位,社会保障仍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有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个税收入总额约4800亿元,只占全国税收总额7.3万亿元的6.5%左右,“这无关大局的数字却直接影响着七成民众的满意度,孰轻孰重不言而喻。”
从1981年1月1日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税起征点历经三次调整,但都从未像此次调整引起公众的热议与质疑,个税该怎么征?征多少?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各地民众也各有不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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