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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周:《我国文化消费政策研究》中期报告(摘要)

2011年05月11日 15: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以下内容为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范周在“十二五”文化产业展望报告会上的发言实录。

  我的报告是代表我们课题组向大家做汇报,按照国家哲学社科规划的重点课题的要求,从开题以后要进行阶段性的总结,我们今天没有把报告的全部内容给大家印发下来,因为内容太多了,我们从两年来的研究当中提取一些主要的内容,从三个方面向大家做汇报。

  金融危机以后,我国的经济增长情况和经济增长的格局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宏观经济复苏的大背景下,文化产业作为一个经济社会政治发展交互融合的产业,也迎来了一个谋转变、图发展的重要过渡时期。在“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使我们看到在许多领域当中出现了一些令人欣喜的数字,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出版单位有90%完成了转制,不包括高校,发行单位完成了97%,电影制片厂完成了93%,电视剧制作机构完成了93%,涌现了一批总资产、总收入超过和接近百亿元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

  在这样欣欣向荣的大好形势下,文化的消费情况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从国内的消费情况来看,结合“十一五”的发展情况,预计“十二五”期末,我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目标是1.5万亿,平均每年递增一千多亿,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的需求呈直线上升趋势,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年平均增长11.5%。正是由于文化产业耀眼的表现,在“十二五”纲要中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提到了新的历史高度。

  我们结合“十一五”中国文化产业的实际状况,2009年我们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进行了申报,成功立项了我国文化消费政策研究这一重点课题,根据这一课题的要求,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和科研公关,课题组取得了部分阶段性的成果,共出版相关著作九部,其中中国城市文化消费报告八卷本目前已经出版了七卷,由中国文献出版社出版,是第一部全景式的展现我国呈现居民消费现状的著作,对八大城市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实际调研,取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0余篇,对转型期的文化产业发展进行了全面思考和重点考察。

  此外,以该项目为契机,课题组还承接了中宣部、文化部等主管部门的专项课题研究,对“十二五”时期的文化政策、国内外文化消费趋势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些成果的完成逐渐丰富了我国文化消费政策研究的框架和内容,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还与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的文化产业研究的同行展开了跨国的比较研究。

  根据这些研究的成果,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向大家做一个报告,分别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问题研究、文化政策走向研究、文化消费现状与政策取向的研究。

  发展中的问题要在发展中解决,“十一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分析,为了节约时间,大家手里都有材料,我就简单说一下。

  第一,产业增长方式单一、传统、缺乏产业要素综合性的增长贡献;第二产业内部发展结构不合理,文化产业本身发展的经济贡献率较小,在我国还有近10个省的文化产业GDP贡献率小于2%;第三增长动力政策依赖性强,缺乏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从东西部看来比较明显;第四城乡和行业之间文化消费的差距比较大,文化成果共享机制尚未形成,在西部地区的文化消费和东部不是差百分之多少的问题,应该是差多少倍的问题;第五文化生产建设整体滞后,单一市场发展不能带来整体产业的提升。

  根据这样一些情况“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体现出以上的这些问题,主要的表现是:

  第一是在政策目标设定上以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单一考核形式为主,这就是我们过去一段时间讲的唯GDP现象;第二在政策调控的基础上以政府主导的行政手段为主,没有把市场的多元因素加以考量;第三在政策内容的安排上以提供资金和税收等优惠性政策为主,在这样的“候鸟现象”和“奶瓶现象”并重的情况下,使得我们的发展出现了迁徙的状况;第四在政策的适用性上,以带有鲜明行政壁垒的区域性调控为主,最后形成文化产业的内地的产业板块设置了障碍。

  我想大家报告的第二个方面就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

  “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趋势是这样的:第一是保护性发展政策向产业规范性政策的转变,刚才玉珠司长也讲到了,从去年开始以来,我们文化主管部门在政策、配套体系的架构上已经做了全面启动,目前看来比较多的政策是和税收、财政方面的政策比较明显;第二产业关联度向加强与第三产业融合转变,从这一方面我们的文化产业发展要更多的与电子信息、通讯、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关联度加强,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变化;第三作为框架性建构向细分行业引导的转变,即便我们现在讲到的新媒体概念,随着产业业态的发展也在发生新的裂变;第四文化生产推动向文化消费增长的转变,在这个时期当中,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第一扩大现有的消费量,第二现有的消费量推广到更大的范围以便造成新的需要,第三要生产出新的需要,发现和创造新的使用价值,甚至要创造一批消费模式。

  我向大家报告的第三个方面阶段性研究成果就是消费的需求决定了生产。

  “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消费政策研究当中,消费的需求决定了生产,这是马克思理论消费的基本思想,对于扩大文化消费,提高文化消费能力,是我们“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实现转型的重要举措,文化消费政策研究也是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研究领域无法避免的重要议题,在这个题目当中,我们想到了以下领域当中应该加强研究:

  一是公益性文化事业政策,保障基本文化权益,培育文化消费习惯。今天我们学校的长江学者、现代传播的主编胡智峰教授也来到了会场,大家注意他的研究成果,最近两年频频在公益性文化事业研究方面出现了很多新的亮点,我们也密切关注胡教授的研究,也以此丰富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路径。

  二是经营性文化产业政策拉动产业增长,扩大消费市场提升产值。在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增长过程当中,我们明显看到许多城市的情况是不相同的,而且城市与城市之间在经营性的拉动环节当中,表现的形态也不一样,从2009年、2010年对八个城市解剖式的调研当中看到这些城市的差别很大,最小我们觉得一些针对性很强的政策显得尤为重要。经过前期的研究,文化产业研究的课题组对“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的消费政策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了重点研究,也是我们未来一年的工作重点。

  第一拓展整合文化消费的渠道,建立覆盖全民的文化消费网络;第二实现城乡文化共享的均等化,缩短区域间文化消费的差距;第三完善文化消费政府扶持机制,提高居民的消费取向;第四推动以价格改革为主的机制改革,增加居民消费的贡献率。根据这样四个研究领域作为重点的开拓,我们综合来看,文化消费不仅仅是一个环节,有人认为它是整个产业链的终端,在我们看来还是贯穿于整个文化产业流程的关键因素,因为消费影响着生产、也影响着制造、也影响着我们对消费形态新的贡献,文化消费者是否产生文化消费,涉及到是否有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是否有便于消费者消费的渠道和设施,是否有能够让消费者负担得起的消费价格等等,比如说这个演播大厅,我们正是适应了拍摄组的需要、节目组的需要,就找到了消费市场,这种东西一出现,完全也是反过来作用我们的消费市场,这些牵涉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消费水平提高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文化消费政策的制定也应该是多层次、全方位的,只有建立起综合性的文化消费政策的刺激体系,才能让文化消费政策真正起到作用。

  另外在消费者实现产品价值的同时,在新媒体普及应用的新时代,消费者也同时被赋于了生产者的身份,这就是我们经常讲到的是消费者还是生产者的双重概念。个人信息网站、微博(http://weibo.com)等新媒体的兴起,为消费者提供了由消费者向生产者转化的平台,直接参与到文化产业内容创意的前端,特别在后续的研究中也将对此变化展开专题研究。

  文化消费是突破新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瓶颈的重要手段,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将借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契机,沿着建设综合性文化消费政策刺激体系的研究进行深化,持续关注文化消费领域的新变化与新形势。同时我们也期待在座的各位同仁、各位老师、各位同学能够参与到我们这个国家重点课题的研究当中,尤其我们殷切的期待着北京市朝阳区、特别是高碑店地区的高井村、北花园村等这样一些左邻右舍,通过你们与我们的合作,让我们这种消费的研究更加深入、更加实际、更加科学。

  (责任编辑: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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