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支付宝回应

2011年05月13日 06:05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针对所有权变更的事情,支付宝官方有以下回应:“根据央行2010年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于非金融机构内资绝对控股比例的相关要求,以及为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已经于2010年将所有权转至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