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证监会:借壳上市门槛趋同于IPO

2011年05月16日 11:14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中国证监会13日下发《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规范、引导借壳上市。借壳上市将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趋同标准,拟借壳资产需持续两年盈利。同时,支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同步操作。

  此次颁布的《征求意见稿》,通过明确规定借壳上市的监管范围、监管条件和监管方式,将有利于遏制市场绩差股投机炒作和内幕交易等问题,有利于统筹平衡借壳上市与IPO的监管效率,有利于市场化退市机制改革的推进和出台。《征求意见稿》从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借壳上市的监管条件。一是要求拟借壳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2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二是要求借壳上市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当符合证监会有关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三是要求借壳上市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借壳上市,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证时)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