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6日 15:10 来源:商务部网站
楚雄州商务局副局长周晁哗
近期,食品领域频频曝出丑闻,继瘦肉精之后,“黑心”馒头、过期面包、魔术牛肉、水银刀鱼等接连出现,让人目不暇接,心惊胆战。我们商务部门要引以为戒,认真总结,扬长避短,倍加努力,继续强化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坚决整治非法生产加工场所,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从而保障食品安全,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国家领导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常委、副总理李克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省委白恩培书记、省政府秦光荣省长也作了重要批示,为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副省长高峰同志在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对抓好全省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省州政府下发了有关文件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了全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使全州公众更加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干部职工要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领导的要求和文件精神上来,提高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监管工作。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猪肉是人类食用量最大的肉品,生猪屠宰是猪肉进入餐桌的一道关键工序,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是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问题,认真抓好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对于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职,加强监管,密切合作,确保市场流通中的猪肉安全。一是加强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2008年8月1日,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后,州政府办公室先后发出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通知、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立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州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统一编码、制作和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对原批准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换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云南省商务厅出台了《云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05-2015年)》,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工商、畜牧兽医、公安、质监、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检查和市场巡查力度,认真检查屠宰企业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要求、是否建立或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等。同时要认真追查市场售肉摊点、学校、单位食堂、餐馆、早点铺等猪肉来源,一经发现有经营、使用来自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产品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并追查生猪产品来源,严厉查处私屠滥宰行为。二是认真搜查,坚决取缔生产注水肉、在肉品中添加其它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场所,要建立信息举报制度,认真收集举报信息,奖励举报人员;要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区,查找是否存在私屠滥宰、生产注水猪肉和在肉品中添加其它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场所,使注水猪肉和添加物质的场所没有可生存之处。三是加强监管,坚决支持依法依规开展生猪屠宰工作。要经常深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指导和督查工作,确保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质量。对未经畜牧兽医部门检疫合格的生猪一律不准进行屠宰,并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未经检验合格的生产用水一律不准用于生猪屠宰,有害物质一律不准用于生猪屠宰工序,未经检疫和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一律不准出厂流入市场销售,对检疫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一律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规定建立健全台账记录。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屠宰加工的各道工序和环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规定;当天不能出厂的猪肉产品必须按规定进行冷藏保存,确保不变质。
在中国,酒的形态万千、色泽纷呈,品种之多、产量之丰堪称世界之冠。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健康发展,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制定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切实抓好酒类流通监管工作,确保全州酒类流通质量安全。一是依照规定,开展好酒类批发零售单位或个人的备案登记工作;二是督促检查,要求酒类流通单位或个人必须建立健全酒类经营购销台账,严格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执行随附单制度;三是加强监管,防止酒类经营单位或个人出现违规行为,特别是要禁止批发、零售、储运单位或个人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兑制酒类商品;禁止经营伪造、套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类商品;禁止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
三、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商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工商、畜牧兽医、公安、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和惩治商务领域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难度大,但使命光荣。全州商务系统干部职工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拓创新思路,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履职,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加强食品信用体系建设,为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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