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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

2011年05月17日 00: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江国成

  【据新华社北京16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十二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需要,进而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

  根据中国政府网16日发布的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全面取消,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

  我国曾于1998年实施农村电网改造,但是,受历史、地理、体制等因素制约,目前我国农村电网建设仍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许多地区难以满足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需要。

  为此,《意见》确定了相关工作重点:对未改造地区的农村电网(包括农场、林场及其他独立管理地区的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改造,彻底解决遗留的农村电网未改造问题;对已进行改造,但因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出现供电能力不足、供电可靠性较低问题的农村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实施升级改造,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电能质量;根据各地区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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