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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在广东建加工贸易转型示范区

2011年05月17日 00:33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海关总署、广东省人民政府16日在北京签署了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创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在推进加工贸易就地转型和梯度转移、继续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促进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

  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透露,合作备忘录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上有较大突破,为支持示范区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关将研究参照海关对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的保税监管理念,探索新型保税加工监管模式;随着示范区建设的推进,海关还会逐步跟进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比如,海关将优化加工贸易管理,加快推动外经贸、海关、加工贸易企业三方电子化联网管理,实现加工贸易数据资源共享。孙毅彪表示,在广东的试点争取3年见成效,试点成功后将积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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