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8日 02:37 来源: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17日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染色馒头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叶维禄、徐剑明、谢维铣依法逮捕。
据审查,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叶维禄、公司销售经理徐剑明、生产主管谢维铣为降低成本,增加盈利,结伙在上海市宝山区上海盛禄食品公司生产厂房内,雇佣多名人员,在生产的玉米馒头中,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向超市销售。
此前,上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行政处理意见。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副局长邢晓金,给予记大过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王兴华,给予撤职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姚志远和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科科长万广亮分别给予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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