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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执行难 难在开发商

2011年05月18日 10: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上海物价部门日前下发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已登记房源信息,明确标示每幢房屋的幢号、房源套数、已登记房源套数和已登记房源实际成交均价。(据新华网5月16日报道)

  然而国家发改委的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至今,半个月已经过去了,全国却出现执行缩水的状况,被打上了“执行不力”的标签。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躲猫猫”的游戏还在继续。各城市大部分楼盘执行“一房一价”的形式,多是在销售大厅的公告栏上张贴信息或是装订成册供购房者查询,可公示的内容却往往避重就轻,多仅限于每套销售总价、房屋面积等几项信息,并没有完全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公示相应内容。

  而执行又分为两个层面,一为形式执行,即各个销售楼盘均在销售处进行价格公示;二为实质执行,即开发商踏踏实实地认真落实规定的具体内容,该报多少报多少,绝不高报低卖,不玩“躲猫猫”!

  遗憾的是,这两个层面的执行效果均不理想。一房一价执行难,难在利益,利益决定了执行力,开发商对明码标价规定的抵触情绪可见一斑。或许是因为大家对通过执行明码标价政策能降低房价的期望太过深切,才会对执行缩水,房价不降的状况颇感失望。对于明码标价政策,不得不调整民众预期的目标定位,明码标价施行旨在制约房开商胡乱涨价,避免房价一天一涨之疯狂!房价涨与跌归根结底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非一个政策,一言禁令所能控制!

  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本质上来说只是越过房价表面对其进行规范,要想收到切实的调控实效,还得踏踏实实地追本溯源,厘清房价上涨的根源,如此才能对症下药!限购令也罢,土地政策也罢,金融措施也罢……调控都应对准靶心,而非胡乱扫射。开发商胡乱涨价,捂盘惜售等故意拉高房价的行为固然可憎,但不能为了调控而调控,为了限制而限制,硬性按入水中的皮球一旦放手将会以极强的爆发力往高处弹!(何先武)

  (责任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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