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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对醉驾行为一律刑事立案

2011年05月18日 11:57 来源:财新网

  新法规实施后,醉酒驾驶行为数量下降超三成。对阻碍民警执法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截至5月15日,全国共查处醉酒驾驶2038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5%。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公安部表示,从法律执行情况看,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目前,646件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占案件总数的32%。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新规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教育和震慑力度,醉酒驾驶危害性以及醉酒驾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越来越多人认知。

  在公安机关持续保持酒驾整治力度的情况下,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数量明显下降。新法实施以来,日均查处醉驾案136起,较2010年全年日均查处数下降43%。全国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8%和11.1%。

  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了相应的刑事处罚。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更严厉的行政处罚。

  但醉驾入刑也加重了部分违法者逃避处罚的心理。一些醉驾司机为逃避检查,驾车冲闯执勤卡点,伤害正在执行任务的民警。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阻碍民警执法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新实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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