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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试行

2011年05月19日 09:40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记者日前从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试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后,目前已有4家项目承担单位经过评审专家确认可以执行全成本核算的预算标准。

  据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预算标准试行以来,通过论证的续作项目和新立项目合计已有70多个。经评审专家按照《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其中有4家项目承担单位符合规定的条件,其申请的项目经费将按全成本核算的预算标准进行预算。

  这位负责人说,预算标准执行全成本与部分成本核算的主要依据是,看项目承担单位是否有财政事业费拨款。对无财政事业费拨款的单位,实行全成本核算,即在预算标准中包含人员费、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五险一金)、折旧费等,而对有财政事业费拨款的单位,实行部分成本核算,在预算标准中不包含前述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已完成公司制改制的勘查企业和新组建的股份制勘查企业,且具备规定勘查资质的,在承担项目时均可按全成本核算执行预算标准。

  这位部门负责人强调,本着实事求是和促进国有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原则,新的预算标准对国有地勘单位实行差别化核算。如国有地勘单位在实际运行中是企业化经营,没有享受到国家的事业费拨款的,可执行全成本核算;如享受了国家的事业费拨款,则执行部分成本核算,预算标准平均水平大致相当于全成本核算的70%左右。目前,基金管理中心主要依据单位法人证书、勘查资质证书、单位上一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等材料,来综合判断国有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的程度。今后,基金管理中心还要继续加强调研,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鉴别项目承担单位性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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