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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零售企业行业自律规范出炉

2011年05月20日 03:00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孙珺

  本报讯 (记者 孙珺) 商业零售企业“自律规范”常常让人感觉分量“轻飘飘”。昨日,我市零售企业行业自律规范“出炉”,企业不能把它当成耳边风,听听就算了,武汉商业总会表示,每季度会请媒体一同“暗访”。

  与2005年我市公布的零售企业行业自律规范相比,这次的自律规范“升级”了。其中,大型零售企业要加强产销对接、农超对接,扩大源头采购、扩大自营比重、减少中间环节,主动让利给消费者,保持零售市场销售价格的稳定。

  在食品安全方面,进货、证照、销售等三道关口都要把严。防止人情货、关系货,杜绝质量不合格食品进场,发现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包装破损食品应及时处理。

  在促销行为上,不能用含糊其辞、以一概全,容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或文字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不使用“惊爆价”、“最低价”等含糊不清、误导消费者的文字宣传。在开展“买一送一”买赠活动中,买什么、赠什么、赠多少,全部标明,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商品标价要真实,如实标明商品品名、打折降价原因、打折降价时间,并使用统一规定的降价价签,不虚拟原价,不抬高售价,不加价打折,不在折价商品中馈赠伪劣商品。门店要有降价商品进价或结算价的原始单据备存,以便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等。

  遵循上述规范,我市商务、文明办、工商、药监、物价、商业总会等多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市2000多家超市大卖场及便利店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评比。除了企业推荐、互查外,消费者也可对初步选出的门店“挑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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